留言公示
标 题 | 请求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县级配套部分 | ||
留言时间 | 2024-02-27 | 留言人 | *昊 |
留言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广河县三支一扶人员,相关政策表明我们三支一扶服务期内工资标准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省列“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省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3100元标准拨付,市列“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生活补贴所需资金,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3100元标准拨付。各县区确定具体标准后的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现因生活方面资金困难,望领导协调解决生活补贴县级配套部分 |
受理回复
办件编号 | JACT-GHXXZXX2024022700002 | ||
回复时间 | 2024-03-08 | 回复单位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2月27日,您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关于三支一扶服务期内人员工资县级财政承担部分未落实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80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已向县政府请示将县级财政承担不足部分列入预算,预计3月底前落实。请你耐心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