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标 题 | 关于百丽豪庭伙马有才伙同马亮及张安玲顶账房合同诈骗一案向尊敬的县长反映 | ||
留言时间 | 2024-07-17 | 留言人 | *英 |
留言内容 | 关于广河县马亮伙同马有才及张安玲顶账房诈骗一案向尊敬的县长反映: 我是马英,身份证号:,家住广河县祁家集镇田家村无可叉庄41 号,电话:13884015570。作为一名普通的购房者,我深感被骗购房的痛苦和无助,特向领导汇报我的情况。 我于 2022年 2 月 通过中介张安玲,顶账房老板马亮及百力豪庭负责人马有才再三确保百力豪庭房子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购买了马亮的顶账房,,我已付款55万元,随后爆出百力豪庭顶账房诈骗一案。公安局现已对马亮刑拘,而我们的钱已经确认买成材料供货百力豪庭,而马有才和张安玲等人仍逍遥法外。 此事犹如晴天霹雳,致使我家庭出现重大危机,矛盾重重,即将破裂,与借我钱财的亲戚朋友反目成仇,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这个钱是我们一家人十几年省吃俭用省下来的,我实在走投无路了。 请县长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帮助我们要回我们的血汗钱,还百姓一个公道,还法律一个公正! |
受理回复
办件编号 | JACT-GHXXZXX2024071700002 | ||
回复时间 | 2024-07-29 | 回复单位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公安局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7月17日,您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留言,关于马亮合同诈骗案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马亮涉嫌合同诈骗的问题,广河县公安局于2023年12月8日立案查处,2023年12月12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马亮,现羁押于广河县看守所。该案现已移送起诉至广河县人民检察院。 截止目前,广河县公安局追赃挽损现金166万元,收缴受害人购房中介费10.15万元,合计176.15万元;依法查封马亮位于兰州市中车共享城停车位一处、林肯轿车一辆;已确认追缴百力豪庭给马亮债权206万元,百力豪庭将2套房屋进行抵债;已确认追缴杨先辉给马亮债权233.5518万元,杨先辉将位于临夏市牡丹花园、百力豪庭3套房屋进行抵债,现对上述车位、车辆、房产正在依法有序折价变现中,待折价变现后与追缴资金会商法检两院予以返还受害人。 广河县公安局 2024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