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示全县防汛抗旱相关责任人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我县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加强防汛抗旱责任制管理,靠实各级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中关于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县防汛抗旱相关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以上同志工作如有变动,由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接任,不再另行公示。
各级责任人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汛期要坚守岗位,紧盯山洪防御、水库度汛、河流险段等防洪重点,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做好监测预警、风险排查、叫应叫醒、转移避险等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
附件5:2024年广河县山洪灾害防御县、乡(镇)级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6: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乡级领导包村)
附件10:2024年广河县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名单。
广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