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2024年基层司法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对甘肃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效缓解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规范标准和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共27名。按照一类乡镇(三甲集镇、城关镇)每镇4人,二类乡镇(庄窠集镇、买家巷镇、齐家镇、祁家集镇、水泉乡)每镇3人,三类乡镇(官坊乡、阿力麻土乡)每镇2人的标准。
(二)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是司法所工作的辅助人员,是根据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协助司法所履行司法所承担的各项职责任务的工作人员。
司法协理员主要协助开展以下工作:
1.协助开展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基层法治建设工作;
2.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开展乡镇行政执法综合业务和执法协调监督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乡镇政务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以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为乡镇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广河县户籍(2024年11月16日前迁入)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24届应届生和往届毕业生。
应聘司法协理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6日至2006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工作能力强,能够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二)优先招聘情况
1.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情形: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历1年以上人员(含警务辅助人员、书记员等),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人员。
2.现在职的乡村振兴就业专岗人员,按工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政策倾斜,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加1分;现在职的全县各单位财政临时工、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加2分。
备注:综合以上两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6分,不得重复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政临时工、乡村振兴就业专岗、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加分证明材料由县人社局统一出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司法协理员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违规、违纪被相关组织处理的;
5.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被辞退、开除的;
6.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签订用工合同等步骤进行,除发布公告、体检、政审、公示、签订用工合同外,其他环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hx.gov.cn)及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https://ks.gszhaopin.com)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点击“广河县2024年基层司法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专栏—“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号。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退役士兵)原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18:00。
4.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4日18:00。逾期缴费的人员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司法协理员岗位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用汉语作答,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4.满足加分条件的,请携带相应的文件或证书。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户籍、视力、辨色力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5.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结果,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八)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薪酬待遇
司法协理员属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在编在职人员待遇。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协商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若不再续聘,双方关系自行解除,聘用合同由县司法局主导签订,县人社局给予指导。
(一)工资待遇
参照《广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标准执行,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结合司法协理员的职位职责,司法协理员工资标准按照文职辅警中的行政管理类岗位执行。
(二)社会保险
招聘单位为所聘人员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医保、社保相关标准核定。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列入预算全额保障缴纳,个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员缴纳,实行代扣代缴。
(三)管理和使用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司法局对各乡镇司法协理员实行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工资人事关系全部在县司法局,必要时县司法局可适当调配。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资格审查及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hx.gov.cn)及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公众号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5.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监督电话:
广河县纪委监委0930-5622022
咨询电话:
县司法局 0930-5936003
县人社局 0930-5622863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72553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广河县基层司法所公开招聘司法
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