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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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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马忠山
县委副书记、县长。
马忠山,男,东乡族,1984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县长
  • 雷继英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雷继英,男,土族,1972月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财政金融、税务、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住房公积金管理、园林绿化、外事、“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外事办、县数据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县园林绿化中心、广腾集团、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金融监管局广河支局、县工商银行、县邮储银行、甘肃银行、驻广各保险机构。
  • 马永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永忠,男,回族,197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科技、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外国专家局)、县人饮局、县林草中心、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农机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城区供水管网维护站、县富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县民宗局、县气象局、县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
  • 向霄
    县委常委、副县长。
    向霄,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劳务、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商务、招商工作。 分管单位:县劳务办、县保健局、县爱卫办。 联系单位:县工商联、县网络公司、盐业公司广河县配送中心。
  • 李荣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荣金,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马永忠同志分管的工作。 联系单位:县科协、县邮政公司、县烟草局。
  • 潘学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潘学江,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单位: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残联。
  • 李润芳
    副县长
    李润芳,女,汉族,197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融媒体中心、县齐家文化博物馆、县志办、县全民健身中心、临夏地质公园广河县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齐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县文联、县档案馆。
  • 郭斌
    副县长。
    郭斌,男,汉族,本科学历,199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统计调查、工业和信息化、县域经济、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建设、园区建设、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能源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 联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
  • 陕玺
    副县长。
    陕玺,男,回族,1985年7月出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招商局、县社保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单位:石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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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冠疫情延烧 专家预估今夏恐150万人感染

华夏经纬网7月4日讯: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地区新冠疫情又起,台湾大学公卫学院教授陈秀熙预测,这波夏季疫情包括轻症、无症状感染者在内,总感染人数约150万人;若病毒变异株LB.1占比持续升,8、9月恐再一波疫情。

报道称,台湾地区新冠疫情进入第六波奥密克戎病毒流行期,台疾病管制部门近4周监测变异株统计,本土及境外检出变异株均以JN.1为多,占比分别为47%及38%;KP.2的占比略升,各为20%及25%。

台疾病管制部门2日表示,全球主要流行变异株中,近期LB.1快速增加,其在本土病例与境外移入各占14%及9%。台湾于5月中旬首次检出1例本土LB.1病例,随后逐周上升,上周共检出6例,在整体变异株监测病例数中占14%。

陈秀熙3日带领研究团队分析台湾今年夏季新冠肺炎KP.2/KP.3流行趋势,推论KP.2/KP.3的有效再生数在3到4之间,也就是1人可传染给3至4人。

陈秀熙认为,台湾自6月1日起KP.2/KP.3疫情开始上升,预估于7月初疫情达高峰,从高峰预测、推论有效再生数等科学数据分析,这波夏季疫情含轻症、无症状感染者,总感染人数约有150万人。

他提醒,此波疫情在岛内发展无显著差异,但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感染率相对高,代表都会区密集交流会加速病毒散播,且50岁至64岁、65岁以上等两大族群的致死率均上升,最近一周65岁以上死亡率更是50岁至64岁的20倍,年长者及脆弱族群应多加小心。

陈秀熙强调,民众可以通过戴口罩、打疫苗等方式加强防疫措施,若有症状就使用快筛并就医。目前国际社会正流行新型变种病毒LB.1,需要密切观察LB.1是否会继续传入岛内,恐在8月到9月间引发新一波的疫情。


责任编辑:姚思寒
北京:最新疫情周报显示 呼吸道传染病仍是主要病种

北京市卫健委日前发布今年第23周(6月5日至6月11日) 疫情周报:上周本市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数较前一周有所下降,呼吸道传染病为主要报告病种,占报告数的94.4%。

第17至23周全市报告法定传染病依次为6438例、10508例、18081例、25544例、30750例、23526例、16969例。其中,第23周本市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4种16969例,死亡5例;报告病例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肺结核和梅毒,共占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数的97.9%。目前,新冠病毒感染的报告发病数已连续7周位于榜首。

夏季是手足口病高发季节。市卫健委提醒市民,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儿童常见传染病,好发年龄为5岁及以下婴幼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是预防手足口病的重要方式。要做到:进食前、如厕后、处理呕吐物或更换尿布后应洗手;不要与他人共用毛巾或个人物品;经常清洁和消毒常接触的物品表面,如家具、玩具等。接种EV71疫苗可有效预防EV-A71感染引起的手足口病和其他相关疾病。(孙乐琪)



来源:千龙网

国家卫健委,紧急通报!

国家卫健委:最大限度满足儿童就医需求 保障药品等充足供应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儿童呼吸道疾病诊疗服务。《通知》指出,近期,一些地方儿童呼吸道疾病病例数量明显增加,儿科诊疗服务任务繁重。为指导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儿科医疗服务,增加儿童呼吸道疾病诊疗资源,满足患儿就诊需求,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多措并举加大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医疗服务供给

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妇幼保健机构深挖潜力,努力增加儿科诊疗服务供给。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强化院内医疗资源统筹,通过儿科医生全员上岗接诊,从儿童保健科、内科等科室抽调具备资质的人员以及退休返聘等方式,充实儿科门诊力量,全力挖掘儿科诊疗服务潜力,扩充服务资源总量。在就诊高峰期,应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延长门诊时间,增加门诊号源,加开诊室、诊疗区域,开设夜间门诊和周末门诊,最大限度满足儿童就医需求。要做好检测试剂、药品、耗材等物资储备,保障全面充足供应。要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组织开展儿童呼吸道疾病中医药防治相关培训,推广应用小儿推拿、中药药浴等适宜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疾病预防保健、诊治康复方面的特色优势。

依托“互联网+”优化儿科服务模式

各地要充分依托互联网平台,指导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避免院内聚集,减少交叉感染,减轻线下就诊压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优化门急诊布局和就诊流程,实现呼吸道疾病与正常儿童保健服务、其他疾病诊疗合理分区,呼吸道疾病患儿与其他就诊人群合理分流。要以呼吸道疾病患儿为重点,努力提供门诊、急诊、采血、医学影像、治疗、入院等环节相对集中的便捷服务,减少就诊患儿及家长在院内交叉流动。要采取网上预约诊疗、线上支付、化验检查结果在线查询等方式,引导错峰就诊,提高诊疗效率,提升就医体验。

加强健康教育和托幼机构业务指导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围绕儿童家长普遍关注的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科学用药等热点话题,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健康教育,广泛传播科学知识。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发声解疑释惑,科学解读疾病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健康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保持适当社交距离等健康生活方式。要大力宣传接种疫苗的重要性,提高儿童流感疫苗接种率。要加大辖区内托幼机构负责人和保健员培训力度,指导托幼机构做好儿童营养膳食、体格锻炼、全日健康观察、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提供专业性防病指导;引导儿童科学佩戴口罩,加强教室、活动室等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空气流通,定期做好消毒。

统筹协同优化区域儿科医疗资源配置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掌握本地区儿科医疗资源配置情况,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在儿科诊疗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及时发布辖区内开展儿科诊疗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名单,明确提供服务的地点、时间、联系电话和服务内容,便于群众查找和获取就诊相关信息,方便儿童就医。要做好区域医疗资源应急预案和统筹调度方案,设置预警线,当出现短期就诊量大、等候时间长、诊疗负荷过重等情况时,要做好妇幼保健机构跨院跨地区调度支援,及时应对高峰期儿童就诊压力。

加强组织领导 抓好工作落实

做好儿童呼吸道疾病诊疗服务事关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儿科诊疗服务、做好儿童呼吸道疾病诊治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定期检查调度。切实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相关医务人员培训,提升儿童呼吸道疾病临床诊断和治疗能力。充分发挥高水平医疗机构作用,加强对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全面提高诊疗能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国家卫健委紧急通报!
今天(11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专家介绍我国冬季呼吸道疾病防治有关情况。
  • 近期我国急性呼吸道疾病持续上升与多种呼吸道病原体叠加有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米锋介绍,当前,随着各地陆续入冬,呼吸道疾病进入高发时期。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疾控局持续开展呼吸道疾病监测和形势研判,推进流感疫苗接种,定期调度各地医疗资源供给和诊疗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组织经验交流和技术培训。

监测显示,近期,呼吸道感染性疾病以流感为主,此外还有鼻病毒、肺炎支原体、呼吸道合胞病毒、腺病毒等引起。分析认为,近期我国急性呼吸道疾病持续上升与多种呼吸道病原体叠加有关。

各地要科学统筹医疗资源,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跨科跨院调剂力量,发挥医联体作用,提高一般性感染的诊疗能力和重症识别转诊效率;

要努力增开相关诊室和治疗区域,适当延长服务时间,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发挥中医中药作用,最大限度提高接诊能力和诊疗规范化水平;

要向社会及时公开、持续更新提供儿科、发热门诊等服务的医疗机构信息,发挥互联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方便群众就近就便有序就医;

要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等重点人群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和探访。

在此也提示大家:

要坚持戴口罩、多通风、勤洗手的卫生习惯,倡导“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积极接种相关疫苗。有呼吸道症状时要做好防护,保持社交距离,避免家庭、单位内交叉传染。大医院人员密集、等候时间长,交叉感染风险较高,家里如有儿童患病症状较轻,建议首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综合医院儿科就诊。

目前,全国各省份卫生健康部门已在官方网站和政务微信平台公布了本地可以提供儿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信息,并将及时更新。

  • 冬季呼吸道疾病不同年龄群流行的主要病原体详解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表示,多病源监测结果显示,近期呼吸道感染性疾病不同年龄群体流行的主要病原体不同。1—4岁人群以流感病毒、鼻病毒为主,5—14岁人群以流感病毒、肺炎支原体、腺病毒为主,15—59岁人群中以流感病毒、鼻病毒、新冠病毒为主,60岁及以上人群以流感病毒、人偏肺病毒和普通冠状病毒为主。

关于印发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

2023725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当前,新冠病毒XBB变异株已成为我国本土疫情主要流行株。研究表明,XBB变异株具有较强的免疫逃逸能力,我国人群血清抗体对XBB变异株的中和能力较差,易发生突破性感染。老年人群等重点人群感染XBB变异株后危害较大。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秋冬季新冠疫情应对准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实施针对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人群

目标人群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或者18-59岁患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免疫功能低下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

(二)已完成基础免疫或已感染新冠病毒

二、疫苗选择

新冠病毒XBB变异株流行期间,重点是今年秋冬季,优先推荐接种含XBB变异株抗原成分的疫苗。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论证意见,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建议,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同意,成都威斯克重组三价新冠病毒(XBB+BA.5+Delta变异株)三聚体蛋白疫苗现已在一定范围内纳入紧急使用,可用于近期重点人群接种。

除本文目标人群外的其他人群,接种使用的疫苗可继续按照前期印发方案执行。后续将根据疫苗研发和审评审批进展,结合疫情形势、病毒变异等情况,及时更新疫苗种类和接种方案。

三、时间间隔

已完成基础免疫或已感染新冠病毒的目标人群,在最近一次接种3-6个月后或最近一次感染6个月后(两情况均发生的,以时间最近的一次为准),可接种1剂次XBB变异株抗原成分的疫苗。已接种XBB变异株抗原成分疫苗的,现阶段不建议再接种此前印发的接种方案中可选择的其他种类疫苗。未完成基础免疫且未感染新冠病毒的人群,应先完成基础免疫接种。

四、接种要求

各地要继续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组织实施。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接种单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种安全。接种单位要做好接种信息登记和疫苗流向管理,及时准确更新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预防接种凭证中接种记录相关内容。

、宣传引导

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措施,重点宣传疫苗接种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特别要引导提升老年人群的接种率。


《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疫苗接种是防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的重要手段。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根据疫苗研发和审评审批进展,结合疫情形势、病毒变异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并不断完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策略,先后部署了新冠病毒疫苗基础免疫、第一剂次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补齐免疫水平差距等工作。各地加大了接种组织实施力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97亿剂次接种总人数达13.10亿人,全程接种12.77亿人。

当前,新冠病毒XBB变异株已成为我国本土疫情主要流行株。研究表明,XBB变异株具有较强的免疫逃逸能力,我国人群血清抗体对XBB变异株的中和能力较差,易发生突破性感染。老年人群等重点人群感染XBB变异株后危害较大。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秋冬季新冠疫情应对准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新冠病毒疫苗研发及紧急使用情况,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做好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行部署。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分为5个部分。一是明确目标人群,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或者18-59岁患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免疫功能低下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二)已完成基础免疫或已感染新冠病毒二是明确疫苗选择,优先推荐接种含XBB变异株抗原成分的疫苗。三是明确时间间隔在最近一次接种3-6个月后或最近一次感染6个月后(两情况均发生的,以时间最近的一次为准),可接种1剂次XBB变异株抗原成分的疫苗四是明确接种要求,强调要继续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规范组织接种实施。要落实接种单位“四有”要求,保障接种安全。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要求重点宣传疫苗接种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特别要引导提升老年人群的接种率。

下一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指导各地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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