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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1-13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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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河县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及时发布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各类问题,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条,政务新媒体公开526条,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公开度,充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切实为推动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加大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及时动态调整更新网站信息,做到日常运行管理正常。

(四)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监测,及时推送监测报告,发挥政务新媒体引导社会舆论,促进政民互动,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作用,做到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全面掌握。

(五)监督保障。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靠实信息公开的职责任务,组织人员对信息公开及网站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督促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2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重视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缺乏工作主动性,简单应付,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

2、公开内容缺乏连续性。对信息公开内容还没有常态化和制度化,经常性工作欠缺,公开内容连续性不强。

3、公开重点还不够突出。单位公开重点不突出,避重就轻,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没有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公开的内容仍较单一,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资料不够完整。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把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地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

2、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内容目录》,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

3、创新公开方式。根据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公开载体,采取灵活公开方式,不断完善和规范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4、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建设勤勉高效、诚信包容、廉洁清新的政府,为加快率先崛起、建设幸福遂溪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