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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城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城关镇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5-01-2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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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城关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城关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城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57号,联系电话:0930—562552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城关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7,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手段,发挥微信公众平台的传播优势,将政务服务信息传播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全面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镇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2024年,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保质保量、不出纰漏,我镇明确由党政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严格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并将审查责任细化到人,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突出公开重点,确保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和“一事一审”制度,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脱敏处理。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防范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政务公开;三是通过镇政府宣传栏及各村公示栏进行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运用宣传画报、横幅、传单、广播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持续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办公室审核后,镇领导审批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职责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基础。三是加强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四是强化工作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城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信息不够及时;二是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三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仍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仍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养;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大力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三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加强媒体矩阵管理。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发挥媒体矩阵联动优势,提升各项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与引导力。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