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资格审核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师〔2024〕4号)、《关于印发临夏州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州教发〔2024〕20号)文件要求,现将广河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资格审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方式
现场审核
二、审核时间
2024年7月16日-7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7月16日:小学学段语文、数学,初中学段语文、数学;
7月17日:小学、初中学段其他学科。
三、审核地点
广河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四、需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含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有效期内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取消招聘资格);
5.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本人登陆“甘肃省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实名注册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6.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
7.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尺寸为114×156,大小不超过20KB,照片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8.对于因婚等将户籍迁入临夏州的考生,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9.往届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在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需提供《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毕业高校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考生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资格审核通过后将复印件按照顺序整理好后交到资格审核处。
五、注意事项
1.考生现场确认资格审核时,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的,可委托亲友进行资格审核,除需提供上述规定证件外,还需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进入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阶段的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或逾期不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如资格审核不通过时,将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各考生务必保持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的电话畅通,电话号码有误的请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
4.所有参加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要按《诚信承诺书》要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现场确认资格审核无误后,对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其他有关面试事宜请及时关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广河教育”微信公众号。
联系电话:0930-5621678
附:1.广河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拟进入资格审核人员花名册
2.委托书
广河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