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公告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4-10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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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凡20236月30前在县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请在20246月30日前,到县民政局社会组织股办理年度检查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依据相关《条例》、《办法》 规定,予以撤销登记,证书、印章及银行账号一并作废。

咨询电话:0930—5622030

13993091904

特此公告

 

 

广河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