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就业专岗政策落实的公示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5-0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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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广河县开发贫困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就业专岗实施方案》(广人社字〔2021〕161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下达<广河县2024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振领字〔2024〕2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切实提高资金报账率,并按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报账工作,对政策落实事项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内容

对聘用的乡村振兴就业专岗人员每人每月补助3000元。

经审核,发放70名乡村振兴就业专岗人员1-4月份补贴共计84万

、项目主管单位: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日期:2024562024515日。

、监督电话: 0930-5622416

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乡村振兴就业专岗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广河县人社局反映。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