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就业专岗政策落实的公示
关于乡村就业专岗政策落实的公示
根据《2021年广河县开发贫困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就业专岗实施方案》(广人社字〔2021〕161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下达<广河县2024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振领字〔2024〕2号)文件要求,为认真抓好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切实提高资金报账率,并按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报账工作,对政策落实事项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内容
对聘用的乡村振兴就业专岗人员每人每月补助3000元。
经审核,发放66名乡村振兴就业专岗人员9-10月份补贴共计39.6万元。
二、项目主管单位: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7日。
四、监督电话: 0930-5622416。
五、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乡村振兴就业专岗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广河县人社局反映。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