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互联网+监管”2023年 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构建联合抽查、 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互联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网管组发〔2023〕1 号)精神,我局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县“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在县政府领导下,推进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
“互联网+监管”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2.研究出台推进全县“互联网+监管”工作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方法和措施。
3.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4.会商建立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制度规范、目标任务、措施部署、考评细则等保障措施。
5.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确定阶段任务,通报工作进展,
总结推广经验,解决具体问题。
6.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专项督查,深入推进工作落实。
7.承办县政府和州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础工作方面
1.完善和动态调整监管事项清单。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监管事项认领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目前各行政执法部门录入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已较为完善。
2.全面重新和更新双随机一公开事项。
按照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要求,我局组织成员单位,对全县“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了学习,完善了系统内检查事项信息。
3.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
全县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按照“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实施清单开展全覆盖监管,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的要求。
4.做好监管信息发布工作。
督促各成员单位将业务监管实际与“互联网+监管”系统融合,切实将实际监管数据客观、真是、全面、的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为实现各类监管数据互通奠定基础。
截至目前,广河县“互联网+监管”相关成员单位共认领目录清单860条,检查清单926条,完成率83.8%,行政检查1117条,行政处罚51条,监管动态25条,曝光台9条。
5.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
双随机录入检查事项 153项、检查主体数106家、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发布检查计划22批次,任务33批次,应检214户,已检207户,APP使用率90.19%,案件0起,罚款0元。
6.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录入数据行政许可18647条,行政处罚129条,其他监管事项21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县“互联网+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离州局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较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两个大类:
1、在宏观层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领导不理解、不重视、不调度互联网+监管工作。
二是双随机方式开展行政检查未真正落实。一些单位领导和执法人员尚未转变监管思路,仍停留在过去检查模式,不落实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行政检查模。
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待提高。“互联网+监管”工作人员需要既懂法律、业务,又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需要执法单位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但大多数单位只是交代办公室或法制人员甚至临时工办理,且人员更换频繁,素质参差不齐,对该项工作停留催一下动一下,不催不做;甚至个别单位反复催也不做,应付心态度明显。
2、在具体工作层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监管行为数据偏低。各单位实际检查较多而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监管行为数据很少。没有按照要求全部录入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检查计划、检查结果、执法案件等数据。
二是单部门、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没有实际运作案例,远未达到联合检查在全部检查中占比超过100%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切实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完善监管事项清单
各部门要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规范》要求,结合正在梳理编制的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登录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进一步做好事项认领工作,确保监管事项100%认领到位,无缝对接。同时,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及监管行为信息要素要求》要求,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管理模块查看检查实施清单完成情况,按照每个行政检查事项均应编制一条检查实施清单、每条检查实施清单要素准确完整的要求,逐一进行核查、完善,确保完成检查实施清单制定和要素录入。
2、全面加强数据汇聚
全面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全面按照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实施清单开展全覆盖监管;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杜绝线下运行,规避监管;采用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方式的,要全面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
3、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相关反馈工作
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发布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每月发布监管动态不少于2条,向社会曝光信息应同步在省系统发布。同时,登录省系统及时对国家和省里下发的联合监管、信用监管、风险进行核查、处置和反馈。
4、落实联合检查(执法)机制。
同一部门实施的多项检查(执法)能够合并进行的,应当合并进行。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执法)计划的,由区司法局协调,明确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实现进一家门、查多项事,大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效能。实现全县年度联合抽查任务占年度检查任务数100%的要求。
“互联网+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载体体现是国务院重点推进的国字号工程,是中央、省市州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依法治国各项考评和检查的重点指标。我局将高度重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调度,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广河县“互联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