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7-12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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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卫医政发〔2024〕42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中医药管理局、疾控局、市场监管局,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经济发展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推进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推动儿童医疗保障资源有效衔接共享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4〕61号)以及《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甘肃省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儿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更好满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助力人口高质量发展和健康甘肃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完善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省、市、县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儿科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人、床位数达到3.40张,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城乡均衡、协同高效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工作内容

(一)构建高质量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建设高水平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完善以省、市、县级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中医医院儿科、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大中型综合医院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支撑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省儿童医院、省儿童医学中心和省级综合医院儿科病区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兰大一院儿童医学中心建设项目,支持城区常住人口密集的大、中型城市根据需要建设儿童专科医院。加大对儿童医疗服务薄弱地区支持力度,缩小地市间、医疗机构间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差距。加强县级医院儿科门诊和病房建设,积极支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儿科病房,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儿科门诊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儿科。

2.依托医联体优化儿童医疗资源配置。以医联体为载体整合区域医疗资源,推进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上下贯通,通过对口帮扶等方式提升县级医院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紧密型医联体(包括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设置儿科病房,或通过紧密型医联体内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儿科病房,满足儿童的就医需要。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可根据医联体医疗资源配置情况提供服务。加强儿科专科联盟、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及儿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发挥牵头医院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开展儿科远程医疗、远程教学及互联网诊疗,提高儿科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

3.强化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科室建设。完善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提高服务可及性。优化功能布局,探索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儿童保健科、儿科门诊、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有机整合,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与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中医医院儿科加强上下联动,完善儿童疾病“防筛诊治康”的服务网络链条。

(二)提供优质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

4.提升儿童重大疾病诊疗和急危重症救治能力。聚焦儿童重大疾病,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儿童专科医院开展针对儿童期重大疾病的成年阶段延续治疗。持续提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医疗服务质量,推进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建设,完善儿童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服务,确保院前医疗急救、院间转诊和转运、院内救治有效衔接。重点加强贫困地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和转运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网络。健全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有效统筹儿科及相关科室医疗资源,合理调配医护人员力量,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

5.发挥中医药在保障儿童健康中的特色优势。持续推动中医儿科建设,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开设儿科门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开设儿科病房。落实《甘肃省推进妇幼保健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建设和发展中医临床科室,省级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构建儿科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强化中医药在儿童医疗保健中的重要作用,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针对儿童生长发育不良和常见病多发病,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干预、治疗和推广应用。

6.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推进以家庭为单位的签约服务模式,在确保签约服务质量和获得感持续提高的前提下,做好儿童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支持家庭医生团队(医生)与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结合工作实际,鼓励各地在向签约儿童提供免费“基础包”的基础上,根据个性化需求,设定适宜的有偿“服务包”,提供差异化服务。积极引导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的儿科医师面向儿童开展签约服务,满足辖区儿童健康服务需要。

7.改善就医感受,提升儿童患者体验。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行理念友好、环境友好、服务友好。优化儿科医疗服务流程,充分运用新技术提升儿科医疗服务舒适化、智慧化水平。优化设施布局,促进环境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设施符合儿童生理需求、建筑符合儿童安全要求。

8.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推进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心理科、心理卫生科建设,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儿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抑郁、焦虑、多动症、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和处置能力。关注躯体疾病患儿心理健康需求,加强人文关怀,提供心理支持。充分发挥儿童青少年专家和志愿者作用,持续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

9.提供高质量的儿童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建立覆盖从出生至成年的完整发育周期的行为发育监测和健康管理体系。继续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落实《甘肃省高危儿童保健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对托育服务机构的保健业务指导,增强学校、幼儿园的儿童常见病预防保健监测干预。针对儿童时期常见的“小眼镜”“小胖墩”、脊柱侧弯、心理行为异常、贫血、龋齿等健康问题,广泛开展科普教育,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加强对儿童慢病、肿瘤的早期筛查和健康管理。

(三)加强现代化儿科人才队伍建设

10.加强儿科专业人才培养。根据需求和教学资源情况,合理确定研究生培养规模。加强儿童保健、儿童营养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国家县级儿童保健人员培训项目,逐级开展儿童保健人员培训。加强中医儿科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以师承方式培养中医儿科人才。扩大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加强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儿科相关专业培训。重点围绕儿科常见病和多发病规范化诊疗、儿科疑难危重症的早期识别和转诊、儿童慢病管理、儿童保健服务等方面,大力开展儿科、全科等相关专业医护人员培训,提升儿科专业技术水平。

11.加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转岗为儿科医师,加大转岗培训力度,使其具备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能力和操作能力,能够识别儿童急危重症并且能够开展初步治疗。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医师,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医师定期考核,在申报儿科专业更高一级职称时,其参训经历视同进修1年。

12.培养储备高层次复合型儿科人才。加强与高水平儿童医疗卫生科研、教学及临床等相关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快建设一批引领学科发展的儿科战略人才队伍;打造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业务中坚骨干人才和创新团队;储备一批在儿科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梯队。

(四)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配套政策

13.提升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协同性。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调价项目选择、调价总量分配、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等方面,体现对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支持,重点向儿科临床诊断、有创检查、中医非药物疗法、手术治疗等项目倾斜。

14.完善儿童医疗保障待遇和支付政策。巩固提高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结合医保基金运行实际,将儿童孤独症、性早熟、苯丙酮尿症、白血病门诊治疗等病种纳入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合理考虑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付费方式中的儿科因素。在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时,充分考虑儿科疾病特点,优化疾病分组、权重、分值计算。

15.完善并落实儿科人才评价激励政策。落实儿科岗位管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自主认定岗位等级,自主择优聘用人员,对儿科等紧缺岗位进行适当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儿科医生时,可适当放宽年龄、专业等岗位条件,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全科医生。根据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相关要求,落实儿科医师申报高级职称业绩条件标准的倾斜政策。允许具有自主评审条件意愿的三级医院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积极落实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强化绩效考核导向,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推动综合性医院儿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

16.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多渠道争取中央投资,支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项目建设。落实各级财政投入责任,优化财政投入结构。根据儿童人口基数,合理安排儿童医疗卫生支出。结合实际探索通过省市共建、市县共建、校院共建等多种方式,统筹资金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对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17.补齐儿童用药短板。坚持以儿科临床需求为导向,鼓励本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研发儿童用药品种,针对现有儿童用药品种进一步开发适宜剂型、规格,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说明书修订建议,按程序完善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儿童用药信息。加强儿童药品使用监测,做好分析预判,保障儿童药品、儿科医疗器械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遴选和配备管理,强化医师处方、药师审方、护士给药及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等各环节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支持医疗机构儿科制剂依法依规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

18.加强儿童重大疾病救治管理。根据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儿童重大疾病诊疗需求和病例登记信息数据等,动态调整定点医院和诊疗协作组。完善相关病种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加强病例登记管理和质控评价,提高救治服务规范化水平。根据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加强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合理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满足儿童重大疾病救治需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把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纳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工作部署。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地卫生健康委统筹规划区域内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持续提升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中医药部门要持续提升中医药在儿科疾病诊疗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疾控部门要做好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监测与预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支持儿科发展的补助政策。教育部门要加强儿科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儿童药品生产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保障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医保部门要根据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特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药监部门要做好儿童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调研指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参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见附件)并结合实际定期开展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大儿童健康知识科普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健康科普、政策解读、典型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


附件: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