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审结果
经组织专家评审,省卫生健康委审定,由各相关单位推荐的《临床肠外肠内营养支持治疗新进展》等587个项目获准为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见附件1)。
二、项目执行管理
(一)各项目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准的项目内容,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对擅自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随意减少项目培训内容,压缩项目培训学时,不按要求执行或弄虚作假的,将视其情节扣减学分或取消继教项目。
(二)所有获准项目必须在举办项目前2周,将举办项目的通知、授课内容、授课教师、课程安排、举办地点、参加人员等情况通过网站(http://kjpt.gskjpt.com)进行备案登记。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将对项目举办过程进行监督。项目申办单位需在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通过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信息反馈系统(http://kjpt.gskjpt.com)报送《2025年省级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见附件2)、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版建学员通讯录)。
(三)各项目承办单位在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时,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电子注册(动态二维码),对所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评价并参加考试,方可授予学分。项目承办单位登录“甘肃省卫生科教平台”中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在“继续教育管理”—“继教活动-项目管理”中进行二维码考勤,在项目结束时由参加培训人员进行项目评价和在线考试。电子学分授予后,需纸质学分证书的,由举办单位负责打印,分发给个人。
(四)各单位办理及发放学分证书均不得收费。
(五)已确定的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不能按期举办,主办单位必须在2025年12月1日前向省卫生健康委书面报告。无故不按期执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所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三、项目审核管理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相关规定录入学分,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信息定期收集、整理、审核。内容包括:学分类别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学分授予是否符合标准;学习期间是否有违反规定情况;学时是否未达到标准;是否包含传染病和中医类学分;未能取得结业证明或学分的原因以及是否有虚假学分等情况。
(二)省、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项目举办情况、学分登记审核情况,进行监督,定期组织评估。对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年度获取的学分实施审验制度,学分达标要求按照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相关规定执行。
(三)核查后学时达不到相应学分要求的,按实际学时对相应学分进行核减。项目举办过程中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将组织人员定期追踪抽查。
(四)项目举办完成后两周内,项目承办单位将书面总结(内容包括:项目数量、出勤率、执行情况、反馈情况、培训效果等)录入“甘肃省卫生科教平台”。各单位应对参加培训学习人员的培训结果进行反馈,以便较好的完成相关培训内容在临床实践上的应用及推广。
联 系 人:李婷
联系电话:0931-4818716
工 程 师:刘亚旭 18189594667
附件1:2025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附件2:2024年省级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