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医学相关科研机构,医学高等院校、各医学学术团体:
为加强我省地方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建设,经省市场监管局同意,我委将筹建成立第一届甘肃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标委会主要负责我省医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信息与装备等领域的地方卫生健康标准的规划、起草、审议、宣贯等工作。标委会秘书处拟设在省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下设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个办事处,负责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组织和协调等相关工作。为确保标委会筹建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甘肃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全省征集第一届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学高等院校、医学科研院所、医学行业协会(学会)、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征集委员人选。具体专业领域为:卫生健康信息、医疗卫生建设装备、营养、卫生有害生物防治、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服务、医院感染控制、护理、临床检验、血液、基层卫生健康、老年健康、妇幼健康、职业健康、放射卫生、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医疗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科技与生物安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教育与促进、传染病、寄生虫、地方病、环境健康、学校卫生、消毒等。
二、委员条件
(一)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任职,并经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二)遵纪守法、开拓创新、敬业求真、廉洁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含)以上职务;
(四)熟悉国家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标准化的基础知识,热心从事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能积极参加标委会各项活动,履行委员职责和义务,按时完成标委会交办任务;
(五)原则上年龄未达到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六)同一单位推荐委员不得超过3名,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委员工作职责
(一)提出标准制修订等方面的工作建议;
(二)参加相关领域标准的技术审查和复审等工作,按时参加标委会年会等工作会议;
(三)履行委员投票表决义务;
(四)监督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
(五)监督标委会经费的使用;
(六)及时反馈标委会归口标准实施情况;
(七)参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及标委会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承担标委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委员征集数量
共征集委员130人,各专业不超过5人。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须填写《甘肃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推荐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签章后登记表的电子版(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本人学历及职称证明等材料电子文档(PDF版,以“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命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根据《甘肃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筹建单位组织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审查,提出第一届甘肃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报省市场监管局审核批准后,由标委会公告聘任,每届任期5年。
六、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兰州市白银路220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邮编:730030
联系人:伏旭东、徐力钧
联系电话:(0931)4818863
电子邮箱:10550889@qq.com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