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按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结构倒塌风险的自建房,要立即依法采取拆除等除险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暂时没有结构倒塌风险的自建房,加快完成拆除、加固维修等工程措施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加快完成加固维修、修缮等整治措施。对于鉴定属于C、D级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必须采取工程措施予以整治。对于非经营性自建房,鉴定属于C、D级危房或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实施整治;对经济条件较差、确有困难的居民,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予以解决;要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机制,对暂时无法实施工程整治的进行长期管控,并结合旧村整治、新村建设、洪涝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等工作,分类施策、系统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对于已经完成安全隐患整治的自建房,要组织专业机构进行抽查复核,确保安全隐患已经彻底消除。对于暂时未完成整治的,要紧盯时间节点,明确整治措施,尽快完成整治;在完成整治前,要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并组织属地基层加强巡查,确保无关人员不随意进出,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