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公告
广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持续开展群众身边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将集中整治时间延续至2024年12月底,广河县自然资源系统聚焦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用地用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重点整治任务,持续畅通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渠道,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聚焦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用地用矿、耕地保护、项目资金管理、资质管理、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办事推拖绕、以权谋私、层层加码、加重基层负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或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已有结论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2:00、14:30至18:00。
三、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930-5912136
0930-5625642
2.举报邮箱:ghxzrzyj@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号统办楼一楼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或广河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邮政编码:731300
四、注意事项
投诉举报线索请提供真实详细准确信息,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反映。举报人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欢迎社会各界客观真实反映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们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并及时反馈情况。
特此公告。
广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