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河县县城西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东B-06-02部分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12-3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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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内部现状为闲置空地,西侧为广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北侧为公园绿地,东北角为广河加气站,东侧为中天健山水嘉苑,南侧部分邻农宅,地块周边市政设施齐全,整体用地条件良好。

二、规划解读

B-06-02地块位于东区滨河路一侧,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其中本次指标论证地块范围为东B-06-02地块左侧一部分及左侧部分道路。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4.《城乡规划编制办法》(2006.4.1);

5.《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21年);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7.《广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8.《广河县“两规”一致性处理调整方案(2020年)》 ;

9.《广河县县城西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10.《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11.国家其它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四、调整方案

由于规划桥梁位置的改变,调整地块和涉及到的周边地块及道路。容积率由原来的1.7调整为2.9。调整后地块重新编号为东B-06-03。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总面积(公顷)

建筑密度(%)

限高(m)

容积率

绿地率(%)

B-06-03

城镇住宅用地

1.8244

20

80

2.9

35

调整后地块用地指标一览表

五、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1.满足城市建设的实际需求原控规自规划实施以来对广河的城市建设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经过多年实践,随着广河县发展速度的加快,逐渐表现出实际建设与规划不符、需求与规划不匹配、土地使用粗放等不适应性。因此,为了促进广河县城的发展,满足县城建设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地块与周边环境的融合、土地资源利用的集约节约、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因素,对“两规”一致性处理后地块进行指标调整论证。

2.满足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的需求

在县城土地紧缺的大背景下,为了加强土地开发,适当给予该地块控制指标可以提升片区的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县城土地资源,最大程度的发挥县城土地价值,强化城区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指15导下一步开发建设,做到既能有效、合理的开发土地,又能进一步改善、优化资源配置环境,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方面协调统一。

3.满足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的需要

广河县城市整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近些年,城市发展正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撑。通过有序调整用地开发时序,可以补充城市开发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逐步改善城市整体环境。地块指标确定后,加快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县城居住环境质量,并合理控制配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为居民提供更为便捷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公示时间

30天(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广河县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及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9号政府二号统办楼一楼

联系电话:0930-5625642(传真:0930-5626143)

邮编:731300 广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