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河县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6局部地块调整论证报告的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5-04-1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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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位于广河县城核心区, 地块内部现状为部分农宅和厂房,北侧为未开发用地,东、西、南三侧均为农宅和耕地,整体用地条件良好。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

二、规划解读

本次论证地块位于《广河县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6局部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三、调整方案

1. 地块划分与重组

1)调整前

地块(E-06)包含E-06-01和E-06-02两个地块。

2)调整

调整的局部地块重新编号为 E-06-01。

2. 用地性质的调整

1)调整前

地块E-06-01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地块E-06-02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2)调整后

E-06-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3. 控制指标的确定

1)调整前

E-06-01:无控制指标。

E-06-02:0.8≤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20%。

2)调整后

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对调整后E-06-01地块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指标进行控制,此次地块指标控制如下:

E-06-01:容积率≤2.9,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80米,绿地率≥35%。住宅用地停车位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按每户1.1个的标准配建停车位,停车位应达到100%配备充电桩或预留安装条件。

建筑退距:地块内建筑北侧、南侧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15米,东侧高层建筑退后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为10米,低层建筑参照相关规范,西侧退用地边界线最小距离为6.5。

道路禁止开口控制:沿城市规划道路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口距离主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70米,距离次干道(或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50米,距桥隧坡道的起止线不宜小于30米。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基地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处的,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

1对建筑物后退建设用地边界控制表


住宅建筑

其他建筑

朝向与层数

建筑物高度倍数

最小距离(m)

建筑物高度倍数

最小距离(m)

主要朝向

高层

0.25

12

0.15

9

多层

0.5

8

--

6

低层

--

3

--

3

次要朝向

高层

0.125

6.5

--

6.5

多层

--

4.5

--

4.5

低层

--

3

--

3

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对地块控制指标

3 地块调整前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米)

E-06-01

防护绿地

——

——

——

——

——

E-06-02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0.8-1.5

40

20%

24

4 地块调整后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米)

E-06-0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29

2.9

20%

35%

80

四、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1. 顺应上位规划对片区功能定位的转变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从功能定位上看已批的《广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本次调整范围内用地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为保持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方案的一致性,本次地块调整是必要的。

2. 满足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的需要

在县城土地紧缺的大背景下,加强土地开发,整合土地资源,改善土地使用粗放,可以提升片区的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县城土地资源,可以最大程度的发挥县城土地价值,强化城区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指导下一步开发建设,做到既能有效、合理的开发土地,又能进一步改善、优化资源配置环境,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三方面协调统一。

3. 满足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的需要

广河县城市整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近些年,城市发展正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撑。通过有序调整用地开发时序,可以补充城市开发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逐步改善城市整体环境。E-06地块内现状为空地、厂房、学校、农宅等,环境相对较乱、较差,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后,加快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县城居住环境质量,并合理控制配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为居民提供更为便捷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五、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广河县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及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9号政府二号统办楼一楼

联系电话:0930-5625642(传真:0930-5626143)

邮编:731300 广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