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河县县城西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东A-03-01部分地块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5-01-0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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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本次论证地块位于广河县城东区,为《广河县县城西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东A-03-01部分地块。地块现状用地为闲置空地,北部为X370(三蒿路),南部、西部为广盛北岸公馆,东部为空闲地。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

二、规划解读

本次论证地块位于《广河县县城西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东侧,A-03-01 地块内部.调整涉及到本次论证地块(东A-03-01部分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本次论证为原有地块划分及用地指标调整。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4.《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2012.3.1);

5.《城乡规划编制办法》(2006.4.1);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1);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8.《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21年);

9.《甘肃省城乡规划制定管理办法》(2010.1.18);

10.《广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1.《广河县县城西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2.《广河县“两规”一致性处理调整方案(2020年)》;

1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14.国家其他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四、调整方案

用地指标调整:本次调整东A-03-01部分地块用地指标,调整后东 A-03-01 地块划分为东 A-03-01、东 A-03-04 两个地块,本次论证地块重新编号为东 A-03-04 地块。

地块编号

用地属性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绿地率(%)

A-03-04

城镇住宅用地

10551.76

2.9

20

80

35

调整后地块用地指标一览表

五、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1.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的需要

经实地调研,地块内部现状用地处于闲置状态,县城居住用地是承载居民生活的重要建设用地,是满足人民“住有所居”的基础。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对于住宅品质、居住体验的要求更高。人们对于住宅品质、居住体验的要求更高。居住用地会满足县城城的居住需求,改善当地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可有效协调该地块与周边用地的空间关系,合理引导地块周边建筑高度与建筑风貌控制,塑造良好的空间环境。地块的调整有利于提升县城 形象,进一步完善县城居住功能,提升县城居民的生活品质。

2.土地集约开发利用的需要

本次论证地块部分用地现处于闲置状态,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中心地区的土地资源日趋匮乏。《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指出: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将土地利用率最大化,为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国土资源保障。如何最大限度的合理的利用城市、土地资源,是城市开发建设中重要内容,所以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需求尤为迫切,地块用地面积改变后,地块的调整可进一步提升现有建设用地利用率,符合当前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

3.是广河县提升形象的需要

根据上位规划,地块位于广河县生态居住片区,是未来广河县城最具活力节点之一,随着广河县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来该片区建设将承担区域形象窗口的责任;另一方面,用地的调整,有效协调建设项目与周边用地的空间关系,能提高城市空间景观的协调性,合理引导本次论证地块周边区域建筑高度与建筑风貌控制,塑造良好的空间环境,提升片区形象。

、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2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广河县自然资源局(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调整及放弃权利。

联系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9号政府二号统办楼一楼

联系电话:0930-5625642(传真:0930-5626143)

邮编:731300 广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