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12-1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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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41216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9号政府2#统办楼(731300)   话:0930-56222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广河县广通河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建设项目(三甲集段)

甘肃省临夏州广河县官坊乡

广河县水务局(广河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甘肃山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工程对三甲集段(永红灌区渠首~巴谢河汇入口)治理总长度10.19km,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改造生态护岸19.63km,其中:硬质岸坡生态改造总长9.244km,滩地生态格宾笼护岸总长10.386km;拟建生态步道9.78km、生态隔离带978㎡、河滩地生态修复12.91万㎡、污水管网11.067km、垃圾清理量为3850m³拟建项目总投资6380.80万元,环保投资为9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8%。

施工期废气:施工期临时堆土、材料运输和装卸采取苫布覆盖、破土开挖面洒水抑尘;施工机械、机动车辆定期保养;运输车辆进行篷布苫盖,施工现场设移动式雾炮机,喷雾抑尘;施工扬尘满足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标准;废水:生产废水进行沉淀池进行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村民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车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避开午休时间,禁止夜间作业,避免多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运输车辆限速管理,禁止鸣笛,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当地垃圾收集点集中进行处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清运至当地建设局指定的地点处理;清本工程将河道中表层垃圾清理后进行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清理堆积的泥沙及泥土进行本工程边坡绿化等回填使用;生态:划定施工范围项目沿线设置地界标志,表层土有序堆放,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对生活区、仓库搭建的帐篷进行拆除和清理,对拆除形成的裸露地表,以机械为主、人工配合的方式进行平整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