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州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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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关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州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州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州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州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州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州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调控、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七)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执行国家和省上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规划、指导全州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八)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州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州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核电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担州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州库区移民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

  (十六)负责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

  (十七)负责州国防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

  (十八)承办州委、州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动力。

  1.强化全州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全州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州级发展规划的导向作用。

  2.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经济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拟订或调整州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机构设置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职能科室16个,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农村经济科、交通科、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经贸能源科、价格科、审批督导科、价格监测认定科、水库移民管理科、地区振兴科。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档案管理、建议提案、保密、机要、信访、文稿起草、督查督办、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起草发展改革地方性法规、政策规章草案和重要工作报告。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全州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货币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州直接融资的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按分工组织开展全州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上报和存续期监管工作。推动全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推进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措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合法性审核。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州招标投标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212026)

  (三)发展规划科。提出全州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州级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州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州级发展规划。统筹全州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全州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整合发展政策建议。推进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开放合作相关政策,承担区域合作相关工作。推进跨地区经济合作。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拟订我州国际产能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国际产能合作年度实施方案。承担与国外(地区)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事宜,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成果落实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重大涉外项目。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要事项,承担州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全州国民经济潜力的定期调查。(联系电话:6216376)

  (四)国民经济综合科。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州国家经济安全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州国家经济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州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名单,编制下达全州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项目投资完成、工程进度的定期督查及信息报送、目标考核等工作,参与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牵头起草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章草案。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建议。牵头管理中央预算内和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核城建、机关、团体重大项目。拟订民间投资发展政策。牵头协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组织拟订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联系电话:6214150)

  (五)经济体制改革科。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州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改革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承担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联系电话:6211267)

  (六)农村经济科。研究分析全州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改革有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负责权限内项目的审批、协调、指导工作。(联系电话:6216376)

  (七)交通科。统筹全州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交通项目的整体布局。组织协调全州综合交通运输项目前期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统筹全州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审批、核准权限内的综合交通运输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级国防交通工作的具体规定。规划本地区国防交通网路布局,编报国防交通建设计划,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拟订本地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指导交通、民航部门拟订战时交通保障计划和应急交通保障方案,负责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负责本地区的国防交通动员和运力计划、方案。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战时组织领导本级交通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保障工作。(联系电话:6222831)

  (八)产业发展与高新技术科。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协调全州工业和服务业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协调国家布局的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全州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权限内项目的核准。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全州发展规划,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联系电话:6213125)

  (九)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落实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节能环保产业以及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节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州节能监察管理工作。(联系电话:6212026)

  (十)社会发展科。综合拟订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政策。提出促进全州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联系电话:6211267)

  (十一)经贸能源科。监测研判全州市场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物资等地方储备调控工作。申报和分配农产品进出口关税配额。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州加油(气)站、油库的规划和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核电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核准可再生能源及生物质能源项目,提出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审核意见,指导县市发展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资源,组织开展新能源科技进步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村新能源发展。组织拟订全州电力发展规划。研究火电、核电、电网有关发展布局、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初审)火电、热电(含自备电站)和电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参与电网调度运行。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炭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拟订油气开发、炼油、油气管道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查上报相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相关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联系电话:6212073)

  (十二)价格科。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提出修改有关价格和收费法规、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州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政策,调整州级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查及成本监审。负责价格听证、价格综合工作,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实施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服务价格政策。督促指导各县市价格工作。(联系电话:6213125)

  (十三)审批督导科。拟订相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负责项目备案、核准、审批、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单位组织的联合审批,签署印发相关批复文件和联合审批事项会签意见等权限;负责行政审批电子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承担本委政务窗口即时办理事项的决策,承诺办理和上报办理事项的头协调和督办,牵头负责本委“放管服”工作,对入库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等全程进行随机督导,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和运行工作。

  (十四)价格监测认定科。组织实施全州价格监测工作,分析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建立市场价格动态预警机制并提出预警建议。综合研判全州消费变动趋势,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布价格监测信息,适时引导市场预期。负责对州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涉案财物价格进行认定,对县市价格认定结论、复核结论的复核。负责价格纠纷的调解。协调指导全州价格监测认定、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联系电话:6221333)

  (十五)水库移民管理科。协调、帮助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建设项目的筛选、审查、上报、审批,监管项目工程的实施,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处理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海甸峡等大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编制上报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海甸峡水库后期扶持规划、年度计划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下达库区后期扶持及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计划。负责全州新建或在建水库的移民安置管理,监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落实工作。(联系电话:6213177)

  (十六)地区振兴科。负责提出全州以工代赈相关政策建议,起草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制定扶贫开发的相关政策,参与编制扶贫开发规划。按程序申报、审批并管理全州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年度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上报下达。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工作动态监测和信息统计,重大问题调研,负责州以工代赈考核和成果宣传工作。(联系电话:621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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