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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住建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1-19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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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了《广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河县住建局联系(地址:一号统办楼楼办公室,电话:0930-5625567

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全面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发布信息17条。

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我局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和“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在公文制发过程中设置公文公开属性选项,同步确定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二是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明确各股室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解读职责,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以来,我局以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为平台,打造权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矩阵,最大程度发挥政府信息在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应急科普知识宣传等方面的作用。围绕全安全生产、农房抗震、物业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临夏州物业工作管理条例》等应急管理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五)监督保障

我局坚持定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年不少于1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考核,全年未出现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公开形式便民性不高、相关制度不够细化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本单位行政职责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真正立足于政府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事实、见实效上下功夫;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认真解决政府信息公开的死角,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