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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税务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1-19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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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上相关通知要求及《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密切配合的管理办法,全过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提升公开时效,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基本事项

2023年,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事项78条、行政处罚事项191条、非正常户公告229条、A级纳税人名单9条、欠税公告571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453条,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认真梳理公开事项,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填写《信息公开内容审批表》。覆盖内容包含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并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要素,始终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好税务门户网站,制定网站栏目维护分工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确保及时、准确做好网站栏目的内容维护和更新,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五)加强信息公开监管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安排部署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绩效考核。通过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话、传真、邮箱等方式,加强群众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数字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大税费宣传力度,及时公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政府信息,广泛提升社会认知力和认可度,引导公众正确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定期开展自查,在严格落实上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定期对已公开内容进行自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广河县税务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