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广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运政系统超期证件进行清理工作的函》临州交函[ 2025 ]24号要求,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加强行业安全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依法对以下未履行法定义务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依据
许可超期未延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依法予以注销。
二、注销企业名单
经核查,以下企业因超期未延续经营许可,已不具备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现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广河县青年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临字622924000112号)
2.广河县海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临字622924000093号)
3.广河县盛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临字622924000085号)
4.甘肃厦临物流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临字622924000109号)
5.甘肃骋达集团广河县万达贸易储运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临字622924000136号)
三、公告事项
1.证件作废与交回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立即失效。
相关企业须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许可证原件交回广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后续处置要求:
被注销企业应立即停止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若继续经营,将按“无证经营”依法查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企业名下车辆需在180日内转出至其他合规企业,并办理《道路运输证》变更手续。
3.权利救济途径:
如对注销决定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广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广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广河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股
联系电话:0930-5624172
地址:广河县城关镇石那奴村毛儿刺401号
特此公告。
附件:
《逾期未换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企业清单(共5家).jpg
广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