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所单位职责

来源:广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0-11-0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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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作、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外事等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办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建设项目申报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各类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三)移交就业安置股(双拥优抚股)。组织落实计划分配我县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县级机关负责的烈士评定和全县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四)广河县烈士陵园服务中心。负责烈士陵园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和烈士史料的收集、研究、编纂和宣传等工作;负责为烈士亲属祭扫提供服务等。

下属单位

广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位退役军人;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以及生活中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情况;6.定期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排摸底、建档立卡、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数据库,提供精准、个性化服务。7.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8.引导干部职工当好党的政策“宣传员”、退役军人的“服务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就业创业的“引导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9.结合重大节日和重大纪念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10.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负 责 人:马维刚  党组书记 局长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广河县一号统办楼4楼

联系电话:0930-5623334   0930-5626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