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河县税务局机关简介

来源:广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2-06-27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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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

税政股

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办理;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执法督察;组织实施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和进出口税收、国际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

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征收管理股

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组织落实信息化建设工作。

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股

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委纪检组

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纪律检查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

三甲集税务分局

承担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等工作。

城关税务分局

承担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等工作。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汪益涟
地址:临夏州广河县城关镇双泉村288号(加油站隔壁)
邮编:731300
电话:0930-562224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