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单位职责

来源:广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0-11-07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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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牵头拟订符合我县实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引进急需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安全面决策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协调管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和退职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调整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51号),人社局共承担工作职能12项,分别是劳务输转、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农民工权益维护、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建设认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事业人员档案寄存和管理、工资福利落实、事业人员管理、职称评聘、社保征缴及待遇落实等工作,内设9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和职称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广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自设职业能力建设股和信息股。另外所属7家事业单位,分别是广河县就业服务中心(正科级参公单位)、广河县劳务工作办公室(正科级参公单位)、广河县社会保险中心(正科级参公单位)、广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正科级事业单位)、广河县劳动监察大队(副科级参公单位)广河县职业坚定指导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广河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股级事业单位)

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马继业    

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二号统办楼三楼(老政府)

邮编:731300

电话:0930-562241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