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政策措施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物遗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文化娱乐、演出、网络、美术品、艺术培训等市场管理发展规划,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融合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促进全县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
(四)统筹推进全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社会公共事业协调发展。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和艺术创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五)负责全县重点文体广电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体广电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全县竞赛,组团组队参加全州运动会和承办全州性的体育竞赛。指导、管理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县内外的体育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九)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十)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娱乐、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资源的调查,督促检查文物保护法规的实施。检查、指导全县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
(十三)审核、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县内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馆际间的协作交流,对社会文物进行宏观管理。
(十四)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管理县文物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广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承担文秘、财务、保密、机要、档案、信息、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单位的工作;督促、督办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制定落实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做好党组和党支部的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网站建设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申报、晋升、聘用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的考核、奖惩和职工退休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内部审计、政府采购、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文化股。拟订全县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文物、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野外文物的安全管护工作;审查、推荐、申报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制定全县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博物馆的业务建设,指导、协调县内外博物馆之间的协作交流,审核全县博物馆、各级文保单位的维修和建设方案;指导、监督馆藏文物的安全管护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文物鉴定和流散文物征集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音像及娱乐市场的监管和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报批;负责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实施和文化市场及文物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演出和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负责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互联网服务市场和计算机软件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标准和程序、执法文书和执法统计规范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扶持全县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文物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设的申报、招投标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县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重点工程建设和运行;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和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对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市场的监管和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报批。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
(三)体育股。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负责全县竞技体育的管理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全县运动队伍训练、竞赛和业余体校、重点项目训练点等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全县备战参赛全州运动会和年度指令性比赛;统筹安排全县体育竞赛,制定年度竞赛计划,组织实施州局委托举办的全州体育竞赛活动及协作比赛;负责全县等级运动员、裁判员的注册和业务培训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县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的建设和有关学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协助教育部门举办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指导参加国家、省级、州级青少年体育比赛工作。配合教育、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指导和督促全县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大力推进体育社会化,组织社会体育活动。负责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审批;负责健身气功站点的申报审批工作;负责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负责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审批;负责发掘、整理民间传统体育项目;负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县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体育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设的申报、招投标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旅游股。承担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A级景区的申报审批;负责、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景区、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旅游协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公园建设。推进全县旅游基础和公共设施建设。受理全县范围内的旅游投诉,处理扰乱旅游行业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协调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建设的申报、招投标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旅游产业统计工作;负责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
(十八)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马花花
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三馆一中心办公楼
邮编:731300
电话:0930-593633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