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民政局单位职责

来源:广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0-11-07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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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广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14号)和中共广河县委办公室、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广河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广河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县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章和实施细则与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贯彻落实,指导检查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三)负责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对境外人员成立社团的审核报批;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复议工作。

(四)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定期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特困供养工作;管理和使用中央、省、州下拨的和县本级的社会保障金;组织指导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儿童福利院、老年养护院管理工作。

(五)制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经济困难老年人、孤儿、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相关扶持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主管社会福利募捐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参与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居务公开和居委会队伍建设;制定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社区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七)主管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镇、村社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和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的总体规划,办理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承办与邻县边界的勘定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八)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

(九)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负责民政事业相关项目的申报、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民政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民政方面的能力建设。

第四条 广河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印信管理、会务组织、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新闻宣传、公文处理、督查督办、信访接待、舆情处置、政务公开、局机关基本建设、后勤事务等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绩效考核评议工作,负责各股室的协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承办民政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承担本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组织实施;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登记,承办上访事件。

(二)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承办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稽查和相关信息核查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三)社会事务股: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四)社会组织管理股(广河县社会组织党工委办公室):拟定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发展规划和登记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按照管辖权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中国共产党广河县社会组织党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五)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民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边界区划地名股: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承办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八)规划财务股: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定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  广河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广河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单位负责人:马文华

联系电话:0930-562203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城关镇西街23号一号统办楼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