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单位职责

来源:广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0-11-0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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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广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14号)和中共广河县委办公室、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广河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健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中医药管理局牌子,承担其相关事务。

第三条 县卫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及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制定广河县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职业安全健康、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促进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九)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广河县计划生育协会、广河县红十字会、广河县医疗和医保监管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广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深入推进“互联网+卫生健康”,加快信息互联互通,持续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努力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州和我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改局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提案建议、信息安全等工作;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职称评审等工作; 组织年度业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协调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监督、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开展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工作;负责县卫生健康党工委日常事务性工作和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基层党支部建设、发展党员、党费缴纳等党务工作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规划发展和财务股。承担健康广河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与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卫生健康装备、招标采购、援助项目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与督导工作制度。负责拟定卫生健康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和预算单位财务、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卫生健康项目经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承担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管理工作。

(三)卫生法制和监督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解释等工作;研究拟订卫生健康重大政策;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拟定监督工作规范、计划、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监督执法行为;负责协调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省、州、县政府公布下放、调整、取消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拟定相关规划和预案,发布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卫生健康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发展等工作。

(四)体制改革股与中医股。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医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并督促落实。承担医改监测、医改评估等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 ,包括中医医政、科研、教育及人才培养、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机构、人员准入、广告审核等。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全县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工作,指导其他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中医药工作 ,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及名中医评选等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协助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养生保健及旅游产品开发。制定及组织实施中医药医养结合政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协助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五)疾病预防与妇幼保健股。指导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订重大疾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等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负责全县妇幼保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拟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儿早期发展等工作。

(六)医政医管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注册登记;指导医院药事、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管理大型医疗装备配置;负责血液安全监督管理,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承担组织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医疗卫生学术团体工作,协调处理医疗纠纠纷和民事诉讼、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监督、指导医师执业考试;指导全县紧急医疗救援。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开展药品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

(七)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和社区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和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基层卫生和负责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相关工作。

(八)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股。负责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拟定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开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促进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单位负责人:马维华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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