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来源:广河县交通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0-11-1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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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24〕33号)和中共广河县委办公室、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转发〈广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24〕29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广河县交通运输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物流、港口等行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管理。

(三)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四)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含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运输服务、营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营运船舶检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监督实施。

(五)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公路的项目审批、路产路权管理、超限超载治理;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人员的行业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六)承担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理,开展行政执法、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七)承担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各方贯彻执行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实施监管。

(八)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县普通公路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工作;承担国防交通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诚信考核,并实施联合奖惩,落实奖惩制度。

(十)负责交通运输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智慧交通和交通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监测分析交通行业运行情况,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全局党群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等。

(十二)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指导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明确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业、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渡口码头综合安全监督;加强危险路段整治,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权限内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负责查处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者违法行为;牵头组织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载和无牌、报废车船营运等违法行为;加强营运车辆、汽车客运站、运输场站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及其运输工具、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强化职责范围内公路、渡口码头等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电子图。

(十四)明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推进绿色交通建设,负责交通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加强道路运输管理,防治码头和管养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交通专项规划、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办理交通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秘、人事、机构编制、档案、信访、保密、新闻宣传、政务督查、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股室干部职工调配、考评、奖惩和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负责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技术职务的评审;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行政服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来信来访工作。

发展计划股:负责编制交通发展规划,制定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发展预测运行分析和交通扶贫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公路、水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提案议案办理工作。参与编制交通战备公路建设规划。

公路管理股: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和竣工验收及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批等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工程从业单位资质证书及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监督检査和认定检验。负责路政管理条例贯彻和执行,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涉路施工许可、设置非公路标志牌许可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负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重大调研活动和行业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改革工作。拟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公路方面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统筹协调交通运输信息体系建设工作。

综合运输股(县出租车行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全县公路水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交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标准的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引导;负责全县道路、水路、民航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货运输、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城市交通运营管理。负责县际客运,危货、驾驶员培训机构行政备案,县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负责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核发,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船舶所有权登记。负责全县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统筹协调交通运输信息体系建设的工作。

安全监督股: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章标准;拟定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和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内设职能股室5个,即办公室、发展计划股、公路管理股、综合运输股(县出租车行业指导办公室)、安全监督股。

第五条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交通运输局核定机关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2名。核定科级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县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规定如下。

1.广河县道路交通工程安全工作站,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科级职数3名(站长1名,副站长2名)。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权限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调查工程质量事故,仲裁工程质量争议。负责全县权限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评定、鉴定工作;参与全县交通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监督、管理全县交通建设从业单位资质、资信及质量行为,组织工程监理、造价、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资质认证工作。负责全县权限内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对从业单位及其人员的安全生产信用进行动态管理;组织或参与对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报告。承办全县权限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及材料价格信息管理;监督检查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投资执行情况和工程结算情况;审查全县权限内交通建设工程估算、概算、预算文件及工程变更、材料调差,对需要编制标底的工程进行监督;监督审查公路、水路养护工程造价;调解工程造价争议。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科级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公路客货运、出租车、汽车租赁、汽车维修、汽车检测、汽车驾驶培训等企业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城市客运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城市客运行业从业人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负责城市客运行业运营线路、车辆数量、车辆配备、驾驶员的备案工作;配合做好公路运输领域执法处罚工作;负责组织运力,完成国有重点物资、大宗物资,应急物资等的运输任务;负责做好行业内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相关工作;负责公路运输行业调查统计和信息化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广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名,科级职数1名(队长1名)。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行使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等执法门类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负责水路交通、地方海事行政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打非治违,超限运输整治,交通秩序整治;配合做好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非现场执法、信息化移动执法和执法信息共享工作;负责做好行业内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广河县地方道路养护站,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养护计划,并审查上报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计划;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相关规章制度、考核办法,检查、考核养护计划和技术规范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评定;负责县、乡公路的日常养护和养护维修工程、水毁抢修、安保工程、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工程的招投标,并组织实施,指导做好村道养护维修工程的实施;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公路管理站养护管理工作,对村道养护进行技术指导;负责落实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配合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养护资金进行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好廉政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广河县工程技术指导站,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  

主要职责: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许可、初步设计审查、报批等技术服务工作。参与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交工、竣工验收的指导服务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参与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县内灾后公路损毁评定工作。参与国防应急及交通战备保障技术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广河县邮政业安全中心,股级,核定事业编制4名。

主要职责:协助州邮政管理局做好本县邮政快递行业日常监管工作;协助州邮政管理局做好本县邮政业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调度、协调疏导、调查处置及信息上报工作;协助州邮政管理局做好本县邮政快递企业重点部位、重大活动期间邮政业通信安全特殊保障工作;协助州邮政管理局做好本县邮政业反恐、禁毒、扫黄打非、绿色环保等专项寄递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广河县公路路政信息服务中心,股级,核定事业编制6名。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路产。负责辖区公路建设、公路调查、公路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等工作。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具体做好县、乡道的路政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8.广河县客运服务中心,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省、州、县城市客运行业的政策法规;负责客运中心运营信息、信息化应用、经济运行监测数据等统计工作;负责客运中心、临时发车点车辆秩序管理,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单位负责人:马中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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