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公安局单位职责

来源:公安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6-2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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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4]108号)精神,设立广河县公安局。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公安工作。

(二)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提出全县公安工作的决策意见。

(三)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一般、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做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暴、110动态处警及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和处置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公安技术侦察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来我县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

(十三)负责管理、指导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按规定权限呈报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十五)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或协助对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的查处。

(十六)负责全县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环境。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公安局共设18个内设机构,11个派出机构,4个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一)内设机构:政工室、纪律检查委员会、指挥中心、情报中心、案件管理中心、警务保障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信访室、巡警大队、治安拘留所、交通警察大队。

(二)派出机构:城关派出所、河北派出所、祁家集派出所、三甲集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齐家派出所、水泉派出所、官坊派出所、买家巷派出所、阿力麻土派出所、庄禾集派出所。

(三)下属事业单位:广河县禁毒办、广河县看守所、广河县公安局审计室、广河县公安局社区警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马玉麟

机构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潘家村一社1号

电    话:0930-5935512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