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司法局单位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三)承办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修改意见的组织研究和汇总上报。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解释和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及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服刑人员家属视频会见的管理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和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装备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领导管理司法所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本局重要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及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
(二)依法治县秘书股。负责全面依法治县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有关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组织开展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牵头做好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推动落实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县上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常务会拟决策议题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乡(镇)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四)政府法律事务股。负责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合同、合作协议(民事协议)等重大法律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县政府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设计和相关法律文书等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和审核。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律师、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县服刑人员亲属的远程视频会见平台的管理工作。
(八)计财装备股。指导本系统物资装备、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装备、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本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派出机构:
县司法局设9个基层司法所,均为正科级,即广河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三甲集司法所、祁家集司法所、买家巷司法所、齐家司法所、庄窠集司法所、水泉司法所、阿力麻土司法所、官坊司法所。
司法所承担辖区内以下职能: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矛盾纠纷;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单位负责人:马和忠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公安司法大楼6楼
联系电话:0930-593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