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工室
负责公安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干部考察、任免、调配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局党委管理中层领导班子;负责全局党员的管理教育、党的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老干工作。
(二)纪律检查委员会(正科级建制,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命令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党纪、政纪、警纪的控告、检举;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行为和案件。制定、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和党纪党规的教育,对公安机关各类财务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开展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实施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三)指挥中心(正科级建制)
负责公安警务信息,起草全局性、综合性重要材料,承担保密工作、公安机关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要、通讯、网络畅通,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下设秘书室、计算机通讯室、监控室、案管中心。
(四)情报信息中心
负责公安机关“DQB”系统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负责运用情报资源和研判工具,同步参与案件侦查及综合分析研判;负责全县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及电子档案建设;负责重大事件预警防范;负责归口收集全县内幕性、苗头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负责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布情报信息协作请求,跨区域进行情报线索的交流、共享;牵头组织开展社会资源信息整合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情报平台基础数据纠错清洗工作。
(五)案件管理中心
负责接待受理前来局机关报案的群众,并将相关情况录入警综平台,在依法初步判明案件性质、管辖范围后,通过警综平台指派和分派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向当事人出具《受案回执》;通过警综平台对全局受理的案件进行网上巡查,对警综平台自动推送的办案单位未出警、未处警处警未审批及受理案件超过初查时间未作出立案、不立案等信息有权责成办案单位负责入负责迅速纠正等。
(六)警务保障大队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车辆管理,承办会务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
(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建制,加挂反恐大队、反邪教大队牌子)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搜集、掌握、处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侦察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打击各类邪教活动,严密防控冒用宗教的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组织协调、指导和开展反恐怖工作;负责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及特殊领域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八)治安警察大队(副科级建制,加挂警卫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户政大队牌子)
负责开展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物品、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的业务工作,监督内保组织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工作;指导大型活动、集会游行、单位内部、要害部位、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参与配合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暴力性治安事件及重大责任事故;指导、参与配合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暴力性治安事件及重大责任事故;负责扫黄禁赌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级领导人、国内外知名人士在我县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在我县举行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做好警卫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和情报信息工作;负责开展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
(九)刑事警察大队(正科级建制)
开展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刑事犯罪信息,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协调、参与重大恐怖案件、暴力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和需要跨地区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信息、技术支援;下设技术中队、信息协查中队。
(十)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建制)
负责承办侦办省州挂牌督办案件和指定管辖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金融、国税、地税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工作;掌握、统计全县经济、涉税犯罪案件情况,研判经济犯罪规律和特点,组织实施预防对策;负责经济案件的基础情报、特情建设。
(十一)预审大队
负责对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十二)法制大队
负责公安机关开展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劳动教养的管理工作,公安内部的法制宣传、培训及普法工作;负责县局机关的执法勤务工作。
(十三)禁毒大队(正科级建制)
负责开展禁毒工作;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侦破大要毒品案件;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禁吸戒毒、禁种铲毒、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等。下设信息管控中队、缉毒中队。
(十四)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拟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指导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查处工作;监督、监察、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安全等保护工作。
(十五)出入境管理大队(副科级建制)
负责做好出入境管理工作;承办我县居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受理、审批、签发、制作和发放工作;管理来我县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等境外人员;侦办涉外案(事)件。
(十六)信访室
负责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负责收集研判和反馈信访信息,接待来访群众和办理群众来信;负责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及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处理;负责在重要节日期间组织稳控重点上访人员。
(十七)巡警大队
负责城区的治安巡逻任务,负责群众的求助和接警、处警工作。
(十八)治安拘留所
负责行政拘留人员的看管、教育,负责治安监所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
(十九)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建制)
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维护城乡交通道路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重大活动交通安全保障和交通警卫工作;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下设三甲集中队(副科级建制)、车管分所(副科级建制)。并按“两乡(镇)一中队” 的原则,设立城区中队、买家巷中队、齐家中队、庄禾集中队。
(二十)派出机构
1.城关、三甲集、祁家集、齐家、买家巷、庄禾集、河北新区、经济开发区8家派出所为科级建制。
2.官坊、阿力麻土、水泉3家派出所为副科级建制。
(二十一)下属事业单位
1.广河县禁毒办,科级事业单位。
2.广河县看守所,副科级事业单位。
3.广河县公安局审计室,股级事业单位。
单位办公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潘家村康家社302号
联系电话:09305935512
邮编:73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