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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广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务公开规定》精神,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一)公开范围

1.广河县公安局主要职能。

2. 广河县公安局领导介绍。

3. 广河县公安局有关执法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4. 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

5. 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广河县公安局主要在广河公安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领导介绍、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指南、行政事业性收费、技术标准等信息外,网上公开信息保留1年。

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事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五)与执法活动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或危及个人人身安全的;

(六)公开后可能造成负面社会影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广河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广河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州公安局政务服务工作统一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直接抓”的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方便群众办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河县公安局联系(单位地址:广河县城关镇309省道广河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930-5935512,传真:5935566)。

(一)主动公开

广河县公安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对县公安局机构概况、部门领导、内设机构等信息予以公开发布,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年内,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条,政务新媒体公开42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广河县公安局始终以“服务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工作宗旨,不断完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严格规定,采取专人督办、及时沟通等措施,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广河县公安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有关要求,从信息收集审核到发布层层把关,确保政务信息的质量。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及时推送重要信息,增强信息实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更新了基本情况、申请公开程序要求、监督举报渠道等方面内容,确保查询更加方便、服务更加便捷。

(五)监督保障

广河县公安局会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上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广河县公安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报送质量不高等情况。下一步,广河县公安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公开质量。一是提高重视程度。持续召开工作推进会,深化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理论基础;二是优化公开流程,定期更新栏目信息,明确时限和责任分工;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每日动态巡查监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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