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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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务公开规定》精神,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一)公开范围
1.广河县公安局主要职能。
2. 广河县公安局领导介绍。
3. 广河县公安局有关执法依据及规范性文件。
4. 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
5. 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广河县公安局主要在广河公安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领导介绍、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指南、行政事业性收费、技术标准等信息外,网上公开信息保留1年。
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的事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五)与执法活动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或危及个人人身安全的;
(六)公开后可能造成负面社会影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