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羊全产业链机械化示范推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公告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2-26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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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夏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临州办发20218号)《关于下达广河县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振领字〔2023〕3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牛羊产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实现牛羊全产业链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生产,推动牛羊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特编制《牛羊全产业链机械化示范推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6日。如有意见或问题,请于2024年3月6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受理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38号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0930-5931199

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930-5622180

县纪委电话:0930-5622180

                  

 

 

   广河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6日

 

 

牛羊全产业链机械化示范推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牛羊产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实现牛羊全产业链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生产,推动牛羊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根据《临夏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临州办发20218号)《关于下达广河县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振领字〔2023〕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牛羊产业发展和县情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乡村振兴战略,以省、州、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带动、农户联动、市场互动”的思路,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继续走好“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小群体、大产业”的产业富民新路子,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加工关键、薄弱环节发展,助推全县牛羊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加快牛羊产业生产机械化发展,推进牛羊全产业链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协同发展,增加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和加工设备保有量,增强生产经营主体实力,促进就近就地转化增值。

二、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资金分批下达,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乡(镇)

(二)奖补对象。符合补贴条件的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主体(包括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加销示范户。其中,优先满足在本县内开展规模化生产作业服务、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经营主体的购机补贴需求。

(三)奖补范围。综合考虑我县牛羊产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和需求,奖补范围为:

1.纳入国家农机补贴操作系统内的农业机械;

2.适宜本县域牛羊产业且未纳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系统内的畜牧业机具、及其他涉农机具;

3.牛羊肉保鲜冷藏、鲜切包装等初加工、精深加工、冷链物流法等生产设备。

(三)奖补标准。牛羊产业全产业链各环节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机械化投入50%进行奖补。其中:对经营主体及示范户购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动力机械,在享受国家农机补贴的基础上,再奖补售价的20%;种植、养殖环节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牛羊肉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储藏保鲜、冷链物流等环节的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三)奖补程序

申报流程按照“申报→验收→公示→兑付奖补资金”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购买先进机械的主体及种养加销示范户向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乡(镇)推荐证明。

2.审核验收:农业农村局联合乡镇、村委会工作人员对申报主体购买的机械进行核查验收,留取影证资料。

3.公示公告: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对通过验收的主体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完成公示后将名单统一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对奖补名单汇总公示公告。

4.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实际补贴金额拨付奖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验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落实项目奖补资金。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及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确保专款专用,不出现挪用套取等现象,保证奖补资金按时足额落实到位。

(三)加强公告公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公开透明,明确监督方式,对项目实施方案、奖补对象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全力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结果公正公开、群众满意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