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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信息公开服务,提高“三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编制《广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包括农业农村局及各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下列层面的信息:

1、农业农村局及局属单位的领导

2、农业农村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农业农村局工作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4、农业农村局工作动态

5、其它需公开事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具体在广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hx.gov.cn/)上向社会公开,还采取微信公众号、发放资料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20个工作日内本机关将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农业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农业信息。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申请受理机构为:广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180

电子邮箱:ghxxmb@163.com

(三)公开程序

申请人可直接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本单位在收到《信息申请表》后,对申请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所申请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由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四、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广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电话:0930-5622180,邮编:7313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坚持以“三农”工作为总抓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完整、准确、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行为,强化农业农村工作领域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较好的完成了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围绕国家和省州农业农村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告、和美乡村项目管理与申报、部门动态、业务工作、政策解读等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了机构简介、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党组成员信息等栏目的内容。2024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国办及省、州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性、公开答复的针对性以及答复的规范性,及时更新部门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省、州、县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按计划进行完善、更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县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简介、政策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的相关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平台建设。一是认真对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进行自查,持续加强对我部门网页的全流程监管。内容上要严格网站信息审核发布,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确保内容无不规范表述、不出现错别字。二是形式上要做好栏目设置、内容迁移等工作,按照内容做好分类,便于查询。三是积极转载国家、省、州、县重大政策、重要会议精神等,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尤其是要加大对“三农”工作的宣传发布力度,扩大农业农村政策的知晓面和运用面。

(五)监督保障。广河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证“三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督促各中心、股室将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和标准应公开尽公开,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及时传达省、州、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县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不断地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农业农村重大动态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用的不多;门户网页农业农村各中心、股室以及业务工作信息动态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县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科技重点工作,扩大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时效,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农业农村领域政务信息;不断健全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检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及时组织进行自查整改。一是加强检查监督。我局组织局办公室对各股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并及时提醒工作滞后的股室负责人。二是加大业务培训指导。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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