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州、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县纪委监委安排,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集体资金管理方面。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集体资金;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坐收坐支、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白条入账、虚假列支,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违规出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擅自决定资金使用重大事项、不进行公开公示、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
(二)集体资源管理方面。在集体资源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厚亲友、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问题。不履行招投标程序、不签订合同或签署不完全合同,超期发包、低价发包,违规占地用地、未批先建等问题。对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砍伐林木等监管不到位。
(三)集体资产管理方面。以权谋私、监守自盗、贪污侵占及监管不力,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违规处置和交易集体资产,擅自发包、出租、售卖,虚假招投标、围标串标,无偿占用集体资产从事营利活动,以集体名义担保贷款等问题。
二、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三、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30-5622180
来信来访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县农业农村局405室
举报邮箱:ghnj663@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积极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处理。对监督反映人相关信息,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合法权益。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