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1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文梅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全祥、马绍鹏、马青山及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智,副县长李润芳,县法院院长马怡宏,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官仁,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及候选人,县人大各专委、工委、办公室负责人和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6.2级地震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在积石山县现场指挥救灾时的讲话精神》等内容。
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卫生健康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新增债券资金安排及一般债券调整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要点。
张文梅强调,要全面学习领会、完整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和代表智慧;要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模范引领作用,广泛联系动员社会各界,积极为灾区捐款捐物,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重建家园。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植根群众、代表群众、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卫生健康、教育教学等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点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确保提出有高度、有深度、有广度的意见建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为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工作站“听民意、答民情、解民忧”的阵地作用,连日来,官坊乡山庄村人大代表工作站积极开展选民接待活动。人大代表们认真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在代表和选民之间搭建了一座温暖的互通桥,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真实含义。
9月3日,乡人大代表马宗科、马成林在山庄村人大代表工作站开展选民接待活动时,山庄村尕阳屲社社长马中华反映,自己的孙子和本社4名学生从山庄小学五年级毕业,因庄禾集小学离家比较近,为了方便学生上下学想要到庄禾集小学六年级就读。但庄禾集小学不接收跨乡镇学生,导致学生不能按时上学。因此,到人大代表工作站寻求帮助,希望帮忙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乡人大代表马宗科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认为山庄小学学制不健全,无六年制年级是导致五年级学生无法继续在山庄小学上学的根本原因。于是,主动联系官坊学区咨询相关就读政策,同时又联系了庄禾集学区将学生入学原因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是由于跨乡镇原因最终没能解决。最后,经乡党委、政府与县教育局沟通,决定将山庄小学增设为六年制。未能入学的5名学生在山庄小学也成功入学,不仅满足了山庄村学生上学的需求,也从根本上解决了五年级学生升学问题。
下一步,山庄村人大代表工作站将持续关注群众所难,解决民生实事问题,倾听选民之声、解决民众之忧,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实实在地拉近选民与人大代表的距离,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成效,将人大代表的作用落到实处
9月7日下午,州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尹宝山一行对我县承办的州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现场观摩,副县长郭斌、县政协副主席李作彪参加。
观摩组先后到齐家坪遗址、广河经济开发区、城关镇李家河村等地,对我县承办的《关于打造广河县“陇上明珠 齐家故里”地标品牌》《关于加快推进广河县煤改电改气和天然气项目》等重点提案进行了实地观摩。
观摩组对我县提案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我县提案承办工作领导重视,承办单位措施得力、效果显著,为州、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希望继续加大遗址公园的建设和对齐家文化的保护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好齐家文化的资源优势,加强文化传承,促进文旅产业有效融合,带动文化产业协调高质量发展;要全力加快“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推动清洁取暖进村入户,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减少大气污染,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关于研究出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导文件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指导服务,扎实有序推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推动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目标,部署了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等重点任务,明确了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二是健全推进机制。农业农村部牵头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制定11个专项推进方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指导地方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要求,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年逐项推动落实。三是加强示范带动。2022年,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计划到2025年创建1500个左右美丽宜居村庄,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以点带面推进乡村建设。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细化标准推进。制定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细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内容标准,指导地方分区分类施策,差异化开展建设。二是典型引领推进。深入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创建一批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总结推广可看可学的典型案例。三是聚合力量推进。将乡村建设纳入东西部协作帮扶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重点支持领域,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科研院所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乡村建设。
二、关于加大财政投入优化使用机制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持续加大对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一是强化财政支持。中央财政积极安排资金支持乡村建设,2022年支持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804.5亿元、农村防汛抗旱设施建设265.9亿元、农村危房改造62.8亿元。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推动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二是加大基础投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每年安排30亿元支持中西部省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019—2022年安排四川省48个县共9.75亿元。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乡村建设贷款投放,2022年末全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达到9.12万亿元。三是优化项目管理。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指导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安排乡村建设资金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将劳务报酬占比提高至30%以上,2023年预计实施2000余个项目,发放劳务报酬20余亿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投入机制,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一方面,拓宽投入渠道。中央财政通过现有渠道支持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倾斜,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乡村建设。另一方面,创新投入方式。推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更多采取以工代赈方式,鼓励村集体组建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参与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三、关于培育职业农民培养在地村民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政策支持,健全制度机制,加强乡村建设专业人才培养,带动农民共建共享美好家园。一是培育高素质农民。2014年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20年转为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截至2022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82.9亿元,培训高素质农民近800万人次,其中2020—2022年支持四川省培训12.29万人。将乡村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农村改厕等作为重点内容,2022年培训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6万余人。二是引导技术人才入乡。农业农村部组建农村改厕等专家服务团队,面向中西部省份常态化、“一对一”开展技术服务。实施“万企兴万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等行动,引导规划师、设计师、建筑师深入乡村提供服务。开展“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推动104所高校与130个县(市、区)结对开展陪伴式建设,帮助地方培养乡村建设人才。三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印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细化农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设施建设管护的程序和方法,激发农民参与意愿,培养农民参与观念。指导地方加强村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行“四议两公开”,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拓展村级议事协商形式,组织农民讨论决策乡村建设重要事项。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法,持续强化乡村建设人才支撑。一是加强本土人才培养。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将乡村规划建设等纳入综合素养类课程,提高农民专业技术技能,培育一批乡村工匠。二是推动专业人才下乡。加强高等院校乡村规划设计紧缺人才培养,深化“万企兴万村”、“百校联百县兴千村”等行动,组织专业人才到农村开展服务。三是引导农民主动参与。指导地方制定《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实施办法,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农民自治机制,研究建立乡村建设辅导制度,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热情和内生动力。
四、关于分区分类开展试验试点
2023年5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指导地方围绕“规划好、建设好、环境好、经营好、乡风好、宜居宜业”的目标,探索和美乡村建设有效途径。一是探索设施建管机制。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村庄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落实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促进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二是探索组团发展机制。以沿路、沿河、沿景区、沿产业带等区域为布局,以中心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等为依托,推动和美乡村串珠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三是探索产业经营机制。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开发利用乡村特色资源,推动乡村生态资源向美丽经济发展转变,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四是探索乡村治理机制。搭建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机制,赓续农耕文明,推动科技赋能重塑文明和谐乡风。
下一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将深入推进“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加强试点管理,指导探索不同区域建设路径,积极推广经验做法,为其他地区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4月10日,广河县召开2023年州、县“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雷继英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全祥、县政协副主席汪光海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大、政协分别向县政府交办了今年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并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农业农村局、文旅局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雷继英强调,各相关部门要靠实承办责任,切实把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正在开展的“三抓三促”行动和全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安排,切实把办理任务落实落细,做到每一件建议提案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以实际行动赢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作用。
各乡(镇)长、承办单位、县人大代工委、县政协提案委主要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人大代表的建议,反映着群众的心声与意愿,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彰显着对人民的态度与担当。去年以来,广河县各级人大代表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集思广益、遍访民情,围绕广河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关注点放在经济建设、改善民生等领域,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一批高质量、高水平代表建议。2022年,广河县人大代表共提出66条代表意见建议,已办理57件,正在办理9件,办结率达86.4%。在一条条建议“落地有声”的过程中,也赢得了一颗颗朴实的民心。
记者走进广河县水泉乡排套村,一条崭新的乡间大道映入眼帘,路面平坦宽敞,车辆往来穿梭,不仅方便了百姓出行,也为发展富民产业打下了基础。这条路的改建正是由广河县人大代表通过收集整理群众关于乡村道路优化调整的相关诉求后提出的建议,道路全长6.596公里,目前已经全部完工。
广河县水泉乡排套村群众马麻个说:“原来我们村山大沟深,条件差,人大代表来征求我们的意见,我们提议把路修好。去年,政府就把边沟、护栏进行了修护,道路硬化了,车辆行驶在路上也顺畅。”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像广河县水泉乡康坪至水泉公路改建工程一样落到实处的人大代表建议还有很多。2022年初,由广河县人大代表提出修建三甲集移民小学和幼儿园的建议也得到了批复,目前项目已完成封顶。
广河县人大代表马世军说:“由于我们三甲集镇搬迁及外来的群众越来越多,三甲集镇小学已满足不了周边适龄儿童上学的需求,我们就提议在沙家村修建移民小学和幼儿园,提案很快得到了重视,经过科学精准的调研,项目很快得到了实施的批复。”
为了让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尽快落到实处,每年“两会”结束以后,当地人大机构都会积极归纳整理,在深入研究后,转县上相关单位办理,并在意见建议的落实过程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
近年来,广河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广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听民声、集民智、解民忧的有效途径,持续在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细化措施、优化督查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求突破,不断完善办理制度、优化办理流程,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的实际问题,积极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