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政府文件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马忠山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现任县委副书记、县长。
马忠山,男,东乡族,198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县审计局。

副县长
  • 孟斌
    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方面的工作。

    孟斌,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科技方面的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水务、水土保持工作。分管县科技局、县供销社。联系县科协、县邮政局、县烟草局。
  • 雷继英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园林绿化、外事、“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城乡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调联系群团组织。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雷继英,男,土族,1972.08,全日制高中学历、大学学位,中共党员,中共广河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正县级)。

    县政府办(研究室、政务中心、信息中心、大数据指挥中心)、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中心)、地震局、城管局(清洁公司、城管执法大队)、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园林绿化中心(广通湖公园)、城投公司、消防救援中心。

    协调联系单位:县工会、团委、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

  • 马永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民族宗教工作。

    马永忠,,回,1975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县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农技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动物疾病防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水务局、人饮局、水土保持工作站、农机服务中心、供销社、城区供水管网维护站。

    协调联系单位:县民宗局、气象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银行、甘肃银行、信用联社。


  • 向霄
    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向霄,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 马玉麟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

    马玉麟,男,回族,出生于1975年10月,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广河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县公安局(禁毒办)、司法局(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民政局(福利院、慈善协会、双拥办)、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残联。

    协调联系单位:县人武部、信访局、武警中队。


  • 李润芳

    广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文旅等方面的工作。

    李润芳,女,汉,197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教育局(招生办、资助中心)、县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县医疗保障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齐家文化博物馆、县志办、县全民健身中心、临夏地质公园广河县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县齐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县文联、县档案馆。
  • 李志斌

    广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李志斌,男,回族,1985年10月出生,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
    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社保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联系石油公司。
  • 郭斌
    广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统计、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郭斌,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91年3月,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
    县经济开发区、发改局(以工代赈办、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工信局、统计局(农调队)。协调联系单位:供电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
政府工作机构
部门乡镇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广河县慈善协会2023年度财务收支报告

广河县慈善协会2023年度财务收支报告

广河县慈善协会2024年三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县慈善协会总收入1177.42万元。其中接收慈善款物1171.4万元、政府补助资金收入6万元、利息收入151.77元;累计支出2111.38万元,其中:慈善款物支出2103.26万元、政府补助资金支出8.12万元;结余168.16万元,其中慈善款物结余168.13万元、政府补助资金结余0.01万元,利息收入结余0.02。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捐赠善款收支情况

全年共计接收慈善款物1171.4万元

1.接收抗震救灾捐赠款物984.7万元,其中:物资折价341.97万元,资金642.73万元;

2.筹集慈善救助项目捐款21.9万元

3.接收东西部协作帮扶捐赠款物84.57万元;

4.其他慈善捐款80.23万元

)慈善款物支出1003.27万元

1.支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816.57万元将接收的抗震救灾捐赠资金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安排和资金性质,及时进行划转和支出;将接收的物资及时移交县物资储备中心和县卫健局等部门,由抗震救灾指挥部调拨发放地震灾区。

2.支出慈善救助项目捐款21.9万元救助家庭困难大学生69名;救助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患者36名。

3.支出东西部协作帮扶捐赠款物84.57万元。及时将捐赠物资及时转赠调拨受赠人和东西部协作项目,使捐赠物资充分发挥效益和作用,使党中央的东西部协作政策切切实实落到实处。

4.支出其他慈善捐款80.23万元

(三)结余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慈善捐款结余168.13万元,为2023年抗震救灾捐赠资金。

二、政府补助资金收支情况

    2023年政府补助资金收入6万元,支出5.99万元结余0.01万元。

结对关爱送温暖 走访慰问暖民心——县民政局开展结对关爱走访慰问活动

为持续推动“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建设走深走实,尽心尽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5月15日,县民政局前往帮扶村齐家镇周家山村开展结对关爱走访慰问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文华,局班子成员,县慈善协会相关人员参加。

走访中,结对干部与关爱对象面对面交流谈心,详细询问关爱对象近期身体状况、经济收入、医疗保障和生活等情况,了解他们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嘱咐他们生活中遇到困难要及时反映联系,确保困难群众精神有人关爱、心灵有人抚慰、困难有人帮助、权益有人维护。同时为他们送去爱心物资,鼓励他们树立信心,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努力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随后,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县慈善协会慰问了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详细了解了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并为他们送上了茶叶等慰问品。对他们坚守岗位,为驻村工作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紧盯特殊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结对关爱行动牵头单位作用,多形式开展结对关爱活动,多举措支持帮扶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目录清单”

县民政局开展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入户核查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动态化管理,精准实施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4月16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对各乡镇开展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入户核查工作。

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申请人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及居住条件对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财产、经济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核实,逐、逐户的排查梳理,确保新增对象家庭基本信息真实、全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切实做到“不错保、不漏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不折不扣的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当中。

此次入户核查,一方面核实了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情况,另一方面使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有了充分的认识。下一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将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加强数据核对,抓好抓实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进一步保障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县民政局召开全县民政重点工作安排会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民政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见实效,228午,县民政局召开全县民政重点工作安排会,各乡镇民政办主任、局全体干部职工及民政协理员参加。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民政部2024年开年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通报了2023年度全县民政工作完成情况,各分管领导对2024年民政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随后,相关股室负责人对高龄津贴发放流程进行了详细培训

会议指出,2023年,我局加大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落实力度,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多措并举推动城乡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应用临时救助,持续规范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畅通救助受理渠道。二是持续做好各项救助工作。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聚焦关爱特殊群体、关注社会力量、关心养老建设,创新创优打造民政特色亮点工作。加强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精准施救。对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要做好动态管理,坚决防止各类违规领补的情况发生。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精准实施救助。三是规范各类救助档案资料。健全完善各类保障对象档案资料,坚决纠正资料缺失、填写不规范、逻辑关系混乱、原表涂改等问题,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同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照救助政策认真收集整理完整的佐证材料,做到政策落实有理有据,资金发放精准到位。四是盘点去年成绩经验,部署新年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民政综合业务水平及履职服务能力。五是加大慈善募捐力度,加强慈善宣传,增强慈善事业社会影响力,推动慈善事业迈上新台阶。六是加强机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完善配套设施,细致做好日常照料、消防安全等工作,不断增强机构内老人、儿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县民政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2月23日,广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梅,副主任唐致信、马绍鹏、惠新等一行组成视察组,对全县民政工作进行了视察,分管副县长、局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陪同。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县城关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在线网志愿者协会、县综合福利院、县慈善协会、县政务大厅婚姻登记处、部分乡镇和困难群众家中,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详细了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特殊困难群体基础服务保障、社会福利事业、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等情况。

视察组认为,我县民政工作认真履行“保障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职责,大力实施民生工程,不断强化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全县民政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视察组指出,一是要坚定站位,持续履行政治责任。民政部门要站在保民生、保稳定、保大局的高度,切实履行好这一政治责任,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民生保障品质,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将好事办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二是要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三是要强化履职尽责担当,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四是要进一步推进社区治理工作,加强社区党建,提高社区为民服务水平,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促进平安社区建设,全面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五是要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做实、做细养老服务工作;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全面推动我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村务公开标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