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112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关于印发《临夏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18〕407号)、《广河县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广人社字〔2024〕21号)及省州文件精神,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对有培训意愿的重点群体、贫困人员、创业人员、城乡剩余劳动力及企业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拟符合补贴条件92人,按照不同工种补贴标准,共计申请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155570元。
现将具体享受技能培训补贴人员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培训机构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6日
监督电话:0930-5622416
附:广河县2024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拟补贴人员公示花名册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6日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夏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20〕10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条件
具有广河县城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是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
5.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7.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广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 聘 岗 位 | 招聘 人数 | 岗位要求 | 联系方式 |
1 | 广河县财政局 | 保安 | 1 |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 单位地址:广河县1号统办楼3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18189542069 |
保洁 | 2 | ||||
2 |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 文职 | 2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 联系人:马正清 联系电话:17789317070 |
3 | 广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职 | 2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市场监管局3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17709303433 |
4 | 广河县审计局 | 文职 | 2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政府统办楼五楼505室 联系电话:15390605050 |
5 | 广河县综合福利院 | 文职 | 2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城关镇大杨家村何家铺666号 联系电话:13993049422 |
保育员 | 3 |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 |||
6 |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录入员 | 4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2号统办楼3楼人社局办室 联系电话:0930-5911050 |
7 | 广河县齐家文化博物馆 | 讲解员 | 4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流利的普通话,形象气质佳有讲解经验者优先)。 | 单位地址: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齐家文化广场 联系电话:0930-6911140 |
8 |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 | 环境监测员 | 3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2号统办楼州生态环境局322办公室 联系电话:15379904699 |
9 | 广河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 购置补贴审核、录入员 | 3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广河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3519000015 |
10 | 广河县园林绿化中心 | 园林绿化管护工 | 1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卫健局统办楼2楼东面计划财务股 联系电话:13993034411 |
清洁工 | 1 |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 |||
11 | 广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会务人员 | 2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楼401室 联系电话:18193033217 |
清洁工 | 3 |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 |||
12 | 广河县委党校 | 文职 | 2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城东行政党校 联系人:赵治军 联系电话:17709309969 |
清洁工 | 2 |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 |||
门卫 | 1 |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 |||
13 | 广河县民政局 | 文职 | 2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1号统办楼1楼 联系电话:13629303265 |
14 | 广河县社保中心 | 信息录入员 | 1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联系电话:18893911639 |
15 | 广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文职 | 2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人大办公楼 联系人:马小国 联系电话:13993054553 |
16 | 广河县政务服务中心 | 保安 | 2 | 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 单位地址:广河县城关镇东街333号 联系人:马晓鹏 联系电话:13993076698 |
17 | 广河县总工会 | 文职 | 2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城东新党校3楼 联系电话:13884033221 |
清洁工 | 3 |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 |||
18 | 广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文职 | 3 | 大专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熟悉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 单位地址:广河县三馆一中心 联系电话:15348044007 |
三、薪酬待遇及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补贴每月185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按时向县人社局申请。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
公益性岗位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
四、聘用程序
报名结束后,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县人社局统一审核,经县人社局审核后将拟招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任。聘任后用人单位与城镇公益性岗位聘任人员办理聘任手续,建立劳动关系。
五、申请方式
1.申请方式:就业困难人员自愿申请
2.申请地址:各用人单位(详见广河县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各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广河县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4.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1日
5.所需材料:详见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中相关材料
六、注意事项:
1.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未报送用人需求计划的单位不设置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在需求汇总表中对应的岗位进行报名。
2.企业在职人员、名下注册营业执照的人员、或在企业任监事、董事等有股息红利收入的、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和户籍不在本县的不能申报。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
4.城镇公益性岗位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机制。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冯女娃等2名职工拟认定工伤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对失实情况进行实名举报,举报内容应真实,受理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不存在问题,将按有关程序认定工伤。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
通讯地址:广河县2号统办楼308室
受理电话:0930-5622416
姓姓名 | 工作单位 | 工伤情况简介 |
冯女娃 | 甘肃盛锦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甘肃盛锦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广河县广通御景项目中工人冯女娃被赵富强招去此项目1号楼做抹灰工作,2024年05月 14 日11时许,冯女娃在一号楼26楼楼梯间打底抹灰时,不慎从支架摔落,导致右脚及肋骨受伤。 |
陈黄牙给布 | 甘肃伊馨艾米尔餐饮有限公司 | 2024年9月8日21:30分左右,黄牙给布在甘肃伊馨艾米尔餐饮有限公司后厨剁手抓时,不慎把左手食指和中指剁伤。 |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为贯彻落实《〈关于下达广河县2024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振领字〔2024〕2号)文件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务工人员真正受益,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7-9月份落实全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稳岗就业的脱贫户、边缘户每人每月400元的稳岗补贴资金发放进行公示,总计人数为299人,金额40.88万元,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补助。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11日
监督电话:0930-5622416
附件:广河县2024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脱贫户、边缘户稳岗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112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关于印发《临夏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18〕407号)、《广河县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广人社字〔2024〕21号)及省州文件精神,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对有培训意愿的重点群体、贫困人员、创业人员、城乡剩余劳动力及企业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拟符合补贴条件84人,按照不同工种补贴标准,共计申请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142136元。
现将具体享受技能培训补贴人员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培训机构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8日
监督电话:0930-5622416
附:广河县2024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拟补贴人员公示花名册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31号)精神,经审核企业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费等情况,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广河县供电公司等20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将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问题,将按有关程序进行发放。
公示期:2024年10月25日-10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部门: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30-5622416
通讯地址:广河县政府统办2号楼3楼
邮编:731300
附件:2024年广河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xls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