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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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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马忠山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现任县委副书记、县长。
马忠山,男,东乡族,198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县审计局。

副县长
  • 孟斌
    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方面的工作。

    孟斌,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科技方面的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水务、水土保持工作。分管县科技局、县供销社。联系县科协、县邮政局、县烟草局。
  • 雷继英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园林绿化、外事、“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城乡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调联系群团组织。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雷继英,男,土族,1972.08,全日制高中学历、大学学位,中共党员,中共广河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正县级)。

    县政府办(研究室、政务中心、信息中心、大数据指挥中心)、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中心)、地震局、城管局(清洁公司、城管执法大队)、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园林绿化中心(广通湖公园)、城投公司、消防救援中心。

    协调联系单位:县工会、团委、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

  • 马永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民族宗教工作。

    马永忠,,回,1975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县农业农村局(种子管理站、农技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畜牧技术推广中心、动物疾病防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水务局、人饮局、水土保持工作站、农机服务中心、供销社、城区供水管网维护站。

    协调联系单位:县民宗局、气象局、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银行、甘肃银行、信用联社。


  • 向霄
    县委常委、副县长,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向霄,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 马玉麟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工作。

    马玉麟,男,回族,出生于1975年10月,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广河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县公安局(禁毒办)、司法局(普法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民政局(福利院、慈善协会、双拥办)、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残联。

    协调联系单位:县人武部、信访局、武警中队。


  • 李润芳

    广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文旅等方面的工作。

    李润芳,女,汉,197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教育局(招生办、资助中心)、县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县医疗保障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齐家文化博物馆、县志办、县全民健身中心、临夏地质公园广河县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县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县齐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县文联、县档案馆。
  • 李志斌

    广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商务、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李志斌,男,回族,1985年10月出生,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
    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社保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联系石油公司。
  • 郭斌
    广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负责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统计、工业和信息化、园区建设、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郭斌,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91年3月,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
    县经济开发区、发改局(以工代赈办、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工信局、统计局(农调队)。协调联系单位:供电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
政府工作机构
部门乡镇
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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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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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力推进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州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人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州人社局工作安排,县人社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强力推进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推拖绕”“庸懒散”;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执行不力,克扣挪用、违规发放补贴;公益性岗位设置、聘用管理方面违规操作,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职业技能培训方面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冒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虚报冒领、违规发放各类就业奖补资金;养老金迟发、漏发、错发、违规领取;违规参保、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养老保险金;欺诈骗保、套保、贪污挪用社会保障资金等问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30—5622416 。

举报邮箱:ghxrsj@sina.cn

来信邮寄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社区2号统办楼308室,邮政编码:731300。

三、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底

特此公告。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

关于拟拨付2024年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112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关于2019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劳动力培训补助标准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9〕6号)、《广河县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广人社字〔2024〕21号)及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对有培训意愿的重点群体、贫困人员、创业人员、城乡剩余劳动力及企业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拟符合补贴条件486人,按照不同工种补贴标准,共计申请技能培训补贴衔接资金948746元。

现将具体享受技能培训补贴人员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培训机构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19日

监督电话:0930-5622416

附:广河县2024年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拟补贴人员公示花名册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0日

关于拟拨付2024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效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112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关于印发《临夏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18〕407号)、《广河县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广人社字〔2024〕21号)及省州文件精神,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对有培训意愿的重点群体、贫困人员、创业人员、城乡剩余劳动力及企业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拟符合补贴条件126人,照不同工种补贴标准,共计申请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182571元。

现将具体享受技能培训补贴人员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培训机构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19日

监督电话:0930-5622416

附:广河县2024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拟补贴人员公示花名册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0日

广河县2024年脱贫人口(边缘户)济南务工奖补和2024年省外交通补助资金发放名单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务工人员真正受益,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脱贫人口(边缘户)济南务工奖补和2024年脱贫人口(边缘户)省外交通补助资金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补助。

2024年济南务工奖补花名册.xlsx
2024年省外交通补助花名册.xlsx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0日——6月19日

监督电话: 0930-5622416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0日

关于安均等2名职工拟认定工伤相关情况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安均等2名职工拟认定工伤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对失实情况进行实名举报,举报内容应真实,受理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不存在问题,将按有关程序认定工伤。

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

通讯地址:广河县2号统办楼308室

受理电话:0930-5622416

姓姓名

工作单位

工伤情况简介

安均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 04 日15:00分,安均在李家河村三社农户家焊接燃气管道时不慎被掉落的掉线锤砸到护目镜,导致左眼受伤。及时送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1、角膜穿通伤;2、外伤性白内障。

马凌翔

中共广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09日马凌翔与村干部等人入户催收居民医疗保险,当日17:10分在贾家村三社农户处催收时,不慎掉到路边农田,导致左膝受伤,在家休息后病情加重,于2023年11月18日被甘肃省临夏州人民医院诊断为:膝关节损伤。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关于乡村振兴就业专岗政策落实的公示

根据《2021广河县开发贫困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就业专岗实施方案》(广人社字〔2021〕161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下达<广河县2024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振领字〔2024〕2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切实提高资金报账率,并按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报账工作,对政策落实事项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内容

对聘用的乡村振兴就业专岗人员每人每月补助3000元。

经审核,发放70名乡村振兴就业专岗人员1-4月份补贴共计84万

、项目主管单位: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日期:2024562024515日。

、监督电话: 0930-5622416

现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乡村振兴就业专岗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广河县人社局反映。   

广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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