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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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一、总体情况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乡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议事重要日程。完善领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处理平台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微信、QQ、纸质媒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2020年,我乡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发布公告4件、政策文件3件、乡级文件49件、财政信息1条,扶贫工作信息6条,疫情防控工作信息8条;我乡牢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是通过乡政府及各村的公告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张贴公开人民群众关注的实事,如低保、五保户信息政策、粮种补贴、精准扶贫系列惠民政策公开等。
(三)保密审查制度及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保密制度的要求,对于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信息管理员依据审批登记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未经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信息。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阿力麻土乡政府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不足并加以整改,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督查,巩固信息安全。三是切实强化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
(四)贯彻落实广河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广河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在乡领导的要求下,我乡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活动,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活动日、乡村干部大会等深入学习,准确理解法规条文,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健全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协调发布、属性认定、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工作规范开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我乡对照国家26个试点领域标准化指引,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我乡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深化“放管服”,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公开标准化有机融合。不断拓宽主动公开范围。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公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方面的相关政策,发出权威声音、坚定社会信心。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公开,积极公开全乡“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情况、扶贫成效、项目建设等重要信息。强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公开的信息量还没有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部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内容还有待优化提高质量、数量;政务公开承办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人员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对一些业务公开的不及时或公开不的细致,存在公开资料档案不健全、不完善,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等问题。对于上述存在的的问题,我乡领导非常重视,并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对我乡政府信息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步专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有效。
(三)大力推举现代媒介。通过广播、短信、微信、QQ等方式丰富信息公开途径。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间充足、及时更新,通过横幅、标语等方式扩大信息受众覆盖的范围。
(五)加强监督管理,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的传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广河县三甲集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并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镇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县政府决策部署和2020年三甲集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同时加强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指导。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人员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党政办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党政办具体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加强对专职人员的指导和帮助。全镇上下相互协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健全制度建设
根据《条例》,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明确了原则、程序、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2 |
34.550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改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性不够,一些信息存在缺漏现象,群众不能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仅限于目前的信息展示栏、微信群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强扩大宣传方式。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镇将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规范公开程序,及时提供,不断提升信息准确度,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在上级规定应公布的信息的基础上,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着力公开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拓宽公开渠道,发挥网络作用,利用微信公众号,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说明。
官坊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官坊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0930-5936383)。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我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抓好落实,根据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步开展,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并要求将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通过网站公开,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二)及时上传信息,确保网络时效。2020年,我乡在县政府统网站《广河县官坊乡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中公开信息111条,积极开设微信公众号“魅力官坊”,并广泛宣传党的政策、政务公开和答复群众申请公开的内容,保障公众获得合理信息的需求。从人员工作小组变动,再到工作内容和经费预算,涉及到公众普遍关心的内容,第一时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城关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城关镇政务建设健康发展。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城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年初安排部署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城关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各部门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合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结合我镇实际,按照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规范的问责体系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上报制度、政府信息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对因未审查或审查不严导致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严肃纪律,强化责任。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在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依法管理,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责任,信息公开有序进行,有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
(四)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0年,主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开栏、村民知情大会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镇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民生服务热线、政府机构职能、政府各类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2、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4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42条。其中,计划总结2条,政府行政机关机构概况信息数1条,工作动态信息数95条,基层党建35条,其他信息9条。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80 |
51 |
5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 办理 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公开工作。通过不断强化干部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形式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以督促全镇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0年,祁家集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0年,我镇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发布公告公示类信息85条、政务公开类信息26条、应急预案类信息12条、时政新闻类信息93条、其它类信息28条,总计发布244条信息。我镇牢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规范了权力运行,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改进了干部作风,改善了对外开放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镇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了投诉举报信箱。2020年,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三)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利用微信群、QQ群等媒体平台进行政务公开;三是通过镇政府宣传栏及各村公示栏进行公开,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运用宣传画报、横幅、传单、广播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保密制度的要求,对于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信息管理员依据审批登记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未经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信息。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庄窠集镇政府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不足并加以整改,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督查,巩固信息安全。三是切实强化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量大、面广、任务重,导致有时信息不够及时;二是存在部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政务公开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三是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二)加强学习,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拓宽学习的维度和深度,提升综合素养。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间充足、及时更新,通过横幅、标语等方式扩大信息受众覆盖的范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的传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主动公开情况说明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我镇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议事重要日程。完善领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处理平台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微信、QQ、纸质媒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2020年,我镇通过各种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发布公告3件、政策文件2件、乡镇文件54件、财政信息1条,扶贫工作信息5条,疫情防控工作信息6条;我镇牢记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二是通过镇政府及各村的公告栏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张贴公开人民群众关注的实事,如低保、五保户信息政策、粮种补贴、精准扶贫系列惠民政策公开等。
(三)保密审查制度及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保密制度的要求,对于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信息管理员依据审批登记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未经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信息。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庄窠集镇政府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不足并加以整改,加强对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督查,巩固信息安全。三是切实强化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
(四)贯彻落实广河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广河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在镇领导的要求下,我镇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活动,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活动日、镇村干部大会等深入学习,准确理解法规条文,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健全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协调发布、属性认定、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工作规范开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我镇对照国家26个试点领域标准化指引,结合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我镇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深化“放管服”,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公开标准化有机融合。不断拓宽主动公开范围。根据疫情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及时公布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信息以及医疗救治情况,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公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方面的相关政策,发出权威声音、坚定社会信心。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公开,积极公开全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情况、扶贫成效、项目建设等重要信息。强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公开的信息量还没有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部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内容还有待优化提高质量、数量;政务公开承办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人员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对一些业务公开的不及时或公开不的细致,存在公开资料档案不健全、不完善,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等问题。对于上述存在的的问题,我镇领导非常重视,并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对我镇政府信息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步专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有效。
(三)大力推举现代媒介。通过广播、短信、微信、QQ等方式丰富信息公开途径。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间充足、及时更新,通过横幅、标语等方式扩大信息受众覆盖的范围。
(五)加强监督管理,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的传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