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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为切实做好全县防汛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度汛的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提高汛期灾害防范应对能力,确保安全平稳度汛。5月22日,广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深入庄窠集镇开展水库、排洪沟道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庄窠集镇关于汛前准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防汛物资储备等相关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新民水库、大庄村新农村段排洪沟,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检查组强调,乡镇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加大对辖区内的水库、沟道、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的巡查。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畅通联系渠道,加强水库巡查、值守,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为筑牢校园安全,不断增强师生防灾减灾安全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3月4日下午,广河县应急管理局在广河三中开展“开学第一课”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讲解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讲述了学校食堂、宿舍、实验室、微机室的安全管理,地震逃生方法,火灾逃生方法,如何预防火灾,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如何报警,食品中毒知识,交通安全知识,如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等知识。随后给全体学生发放了防灾减灾宣传品。
通过此次“开学第一课”活动,敲响了校园安全警钟,提高了师生的防灾减灾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达到了“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良好效果,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创造了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建设工作更加深入,增强乡(镇)、村两级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11月27日,县应急管理局在广河县客运中心广场举办了“广河县2023年防灾减灾示范村应急物资发放仪式”,为官坊乡阳屲庄村、三甲集镇上集村、齐家镇新民滩村、庄窠集镇新民村、阿力麻土乡兰家村5个防灾减灾示范村发放了应急救援物资。
近年来,全县在自然灾害防治、防汛抗旱等工作中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要解决这些点多、线长、面广的应急安全问题,需要各方力量支持协助。防灾减灾示范村的创建就是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最行之有效的方式,此次应急救援物资的发放更是有效处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尖刀和利刃。
此次发放活动结合前期示范村物资使用情况,按照实用性、功能性、安全性最优原则甄选出了一批能解决基层燃眉之急的应急救援物资,为每个示范村发放救生衣、急救包等价值10万元的9大类40种应急救援物资5525件,共投资50万元。通过物资发放,改变了村级应急物资短缺的现状。同时也为后续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资保障。
各村负责人表示:应急救援物资在防灾减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在接到这批应急救援物资后,将安排专人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维护保养,确保关键时刻随用随有、随调随到。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防灾减灾示范村的建设可以提高农村居民的灾害意识和防灾减灾知识。示范村通常会组织灾害应急演练、培训居民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提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材料,增加居民对于灾害防范和减灾措施的认识和理解。这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的能力。其次,防灾减灾物资发放的重大意义在于保障全县居民在灾害发生时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通过发放防灾减灾物资,可以提供灾害发生时的急救、避险和生存所需的物品,可以更好地面对灾害,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损失。此次防灾减灾示范村应急物资发放不过是为防灾减灾工作付出努力的冰山一角,广河县应急管理局将从细微之处着手,放眼防灾减灾大局,继续做好防灾减灾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在创建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损失。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8月17日上午,广河县安委办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红十字会、太子寺燃气有限公司深入广河中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暨急救知识培训会。
培训过程中,首先由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结合校园安全特点从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用火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网络交友安全、防溺水等方面进行了安全讲解和宣传培训;其次红十字会老师通过理论讲解、现场示范操作,由浅入深、通俗易懂地为在场的师生讲解救护概论、创伤救护、心肺复苏方法;最后太子寺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正确使用液化气进行培训,做到宣传一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切实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一线灾害防治水平、基层群众自救能力。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导向,7月10日上午,县应急管理局到城关镇组织开展了“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会,镇村干部等12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应急管理局业务人员重点对防灾减灾基础知识、应急避难、现场疏散、应急救护等方面内容,结合防汛、燃气专项整治、火灾等相关典型案例以及城关镇实际情况展开讲解,旨在补齐应急响应能力短板,全面普及防灾减灾救灾和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应急第一响应人”应急处突能力。
通过此次培训,镇村干部进一步掌握了“应急第一响应人”的职责定位和应对突发状况的技能,大力普及了避险、防护、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补齐了乡镇应急响应能力短板。
为进一步落实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走深走实,大力普及避险,防护,防灾,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着力补齐基层应急响应能力短板,加快建立具有快速响应、指挥协调和专业处置能力的“应急第一响应人”队伍,提升基层事故灾害预防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7日上午,县应急管理局深人祁家集镇开展了“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会。在培训会上县应急管理局宣传人员讲解了《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防御基础知识、防灾减灾基础常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等常识。
当天下午,县应急管理局在祁家集镇主干街道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学生发放《防灾减灾常识》《安全生产法》《防汛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并深入各商铺面对面指导店员下载链工宝,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答题方法和答题技巧。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应急第一响应人”职责,增强了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为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