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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3月26日,广河县教育党工委召开(扩大)会议。县教育党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应发作工作安排,党工委副书记马科礼主持。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广河县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了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要求,全县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促进学校工作的有力举措。要对标对表,聚焦学校管理、经费使用、师德师风、会议活动、信息报道等内容查摆问题,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抓好整改落实。要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把开展学习教育同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将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实实在在教育发展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县教育党工委成员、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广河外语职业学校、学区、县直小学、幼儿园党支部(总支)书记参加会议。
3月12日下午,广河县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推进会在城东中学召开。县纪委监委委员马晓丽参加,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进祥参加并讲话,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应发主持会议并作工作安排。
会上,书面传达学习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现场推进会精神,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工作方案》,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分别结合部门职能实际就经费规范使用管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专题培训。
会议强调,校园食品安全关系着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事关校园乃至全社会和谐稳定。各校(园)要强化责任和部门联动,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人员健康、食材查验、加工操作、餐具消杀四道关口,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坚决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要规范膳食经费管理,健全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制度,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食品安全、营养配餐、职业道德培训,增强风险意识,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每一分膳食经费都“吃进学生嘴里”。
县公安、财政、审计、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县各中学、外语职业学校、学区(所属小学、幼儿园)、县直小学、幼儿园(含民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2月22日下午,广河县教育党工委召开2024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邀请县关工办主任康林孝到会指导。全县各中学、学区、县直小学、幼儿园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州县2024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和人才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大会精神。城东中学、排子坪小学党组织书记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述职,县教育党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应发逐一点评,其他党组织书记作书面述职。参会人员对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开展了民主评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州教育党工委精心指导下,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各级党组织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深入实施党建领航、铸魂育人、攻坚提质、正风塑形、融合赋能等工作,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更加凸显。
会议要求,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持续完善工作机制。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召开会议,按规定按要求抓好落实工作。要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好2025年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及意识形态工作,促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2月22日,广河县召开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会,回顾总结2024年全县教育工作,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及新学期开学工作。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马永杰参加会议并讲话,副县长李润芳主持会议,县领导马绍鹏、邓进琳参加。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和全州教育工作会议及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解读了《2024年教育工作总结》《2025年教育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县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科学谋划、统筹安排,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各方面工作有进展、有亮点、有突破。2025年是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之年,更是面向十年建成教育强国全面布局、高位推进之年。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大思政课”育人格局,有效激发教师队伍活力。要加快教育相关项目建设进度,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全力打造舒心育人环境。要对照《2025年教育工作要点》,各校立足实际,认真安排,明确责任,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提升办学效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全县各中学(外语职业学校)、学区(所属小学校长、园长)、县直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主要负责人,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及各股(室、站、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1月20日上午,广河县教育局召开2024年度工作总结会,系统回顾2024年工作,总结成绩经验,分析形势问题,谋划安排2025年度工作。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应发参加会议并讲话,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202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督导室、教研室、内审股负责人作工作述职,通报表扬了局机关2024年度先进个人,并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民主测评。
会议指出,2024年,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精诚团结、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干出了新气象、新力度、新速度,教育答卷有温度又有厚度。全局上下坚持“让人人都有机会,人人都能出彩”工作追求,坚守教育公平,教育综合改革开辟新路径,学校管理、办学和育人机制不断革新,课堂改革、中高考备考、社团活动、家庭教育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日益改善,师生核心素养全面提升,教育服务人民属性持续彰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持续提升,教育保障持续强化,教育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教育强国建设全面布局、高位推进之年。全体干部职工要牢牢把握教育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聚焦教育强国建设目标,结合广河教育实际,瞄准靶心、比学赶超、自加压力、全力以赴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方向,持之以恒抓党建思政、质量安全、教育发展、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和关键领域,高点谋划、高位推进、高效落实。要全面提高育人质量,把牢立德树人根本标准,全方位激发教师活力,着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促进评价改革与育人机制有效融合。要怀大局、聚合力、有激情、敢创新,不满足一般,不流于平庸,为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月8日下午,广河县教育系统召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议。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马淑萍应邀参加会议并讲话,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应发主持。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学、学区、县直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学习了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并与各校签订责任书。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要以案为鉴,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会议要求,全县教育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高度出发,武装强化思想防线,严明纪律“铁规矩”,扎紧制度“硬杠杠”。各校(园)要突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行为等重点环节领域,加强教职工日常教育管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多举措开展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为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