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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近日,记者走进位于广河县物流园区的广河禾枫制衣有限公司,裁剪车间内10多名工人正紧张忙碌地工作。
广河禾枫制衣有限公司有1个贴面裁剪车间和2个缝纫车间,安放2台中型设备、200多台小型缝纫机。今年6月,该公司通过招商落地广河县,从招商引进、安装机械、储备原材料再到投产,仅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
公司经理马麻乃介绍:“公司订单持续火爆,每天有5000多件电动车、摩托车挡风被和挡风衣发往全国各地,市场供不应求。”
据了解,该公司在县城还有两个车间,吸纳150多名务工人员就业,促进了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今年以来,广河县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引进了一批富民产业和带动性强的项目。截至目前,共签约省外招商项目23个、投资额37.1亿元,其中引进“小而精”企业15家,解决就业1200多人。
广河伊好佳食品公司从年初开始生产,产品一上市,备受市场青睐。公司经理王俊告诉记者:“受资金、技术因素影响,公司保持小规模运营,带动40多人就业。”
广河伊好佳食品公司努力拓宽销路,辣条等产品被新疆的食品销售企业定为主推产品,接收了大量订单。
刚投产的甘肃纳美鞋业有限公司,位于鞋帽服装企业比较集中的县城。记者在生产车间看到,30多名妇女在缝纫机前有序工作。她们正做着童鞋鞋面,这种鞋面小、样式复杂,很难用机械完成,需要人工一针针缝制。生产车间负责人说:“我们和厦门企业深度合作,承接了不同需求的鞋制品订单,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有了一席之地。”
今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为制造业经营主体列出明晰清单。临夏州税务部门围绕《指引》中专项类、普惠性、区域性31项政策9个方面的内容,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断延伸纳税服务触角,确保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推动更多企业迈开步子向新向优,助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税惠添力 化肥制造产销两旺
甘肃陇辉丰循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官成立于2019年,是和政县境内一家回收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便,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研发生产生物有机肥料的特色企业,为解决化肥产品高能耗、低利用、高污染问题提供了新途径。2023年,该公司通过YUFLOR公司电商平台,将和政有机肥销往俄罗斯各地,很好地拓展了国际市场。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税务部门给予了很多支持。”该公司总经理马俊辉说,“2023年至今,我们享受到有机肥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减免559万元,对我们集中资金攻克核心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相当大的帮助。”
为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和政县税务局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梳理该公司近年来生产经营、税收业务、研发投入等情况,为其定制专属税费服务“大礼包”,提供“一企一策”解决方案,精准辅导享受适用的税费优惠政策,助推企业做精做强,辐射带动更多人口就业增收。
政策赋能 电梯事业蒸蒸日上
作为入驻临夏经济开发区的首家装备制造企业,临夏凯帝斯电梯制造有限公司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注于电梯研发、设计与生产制造、安装维护,年产能5000余部,产品畅销西北地区。今年,该公司顺利签单积石山灾后重建项目,为住房安置点提供电梯设备。
为助力辖区内装备制造业稳步发展,临夏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主动对接企业,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点对点”精准辅导、“一对一”贴身支持,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2021-2023年,我们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费优惠419万元,为企业生产研发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公司负责人赵鑫说。
暖心服务 燕窝品质百里挑一
“在燕之屋上班的这些年,让我相信双手可以改变生活。”燕之屋广河县扶贫工厂员工马克麦感言,工作让她从三尺锅台走出来,到家门口的工厂打工,大大改善了家庭经济状况。
广河县燕之屋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是厦门燕之屋生物发展有限公司旗下一家专门从事燕窝原材料初加工的子公司。从成立至今,燕之屋总部跨省在广河县建立两期扶贫工厂结对帮扶,为当地新增了300个就业工作岗位,帮助277个家庭脱贫,也见证了一批又一批劳动女性蜕变的故事。
广河县税务局组建税惠服务团队,加强调研走访,定向推送适用的税费优惠政策,并提供全流程辅导服务,护航“扶贫车间”茁壮成长。
“平时遇到涉税费问题,线上咨询税务干部,很快就能得到解决。2023年至今,在税务干部辅导下,公司累计享受税费优惠100.31万元。”该公司办税人员马银萍说,“公司发展越来越好,员工福利待遇也会越来越好。现在我和老公不用外出打工,在家门口就能挣钱,生活变得有盼头了!”
个性定制 砖块生产节能环保
临夏县恒宏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民营企业。2021年以来,该公司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工艺,不断提高产能,现年生产量可达20万立方米,年节省粘土资源10万立方米,节水9万吨。公司通过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吸纳务工等形式,带动周边群众就业,实现了让群众顾家、挣钱“两不误”的愿望。
为支持县域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临夏县税务局组建税宣小分队,进企业向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宣传制造企业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解答涉税疑问,实现税费政策精准找人,最大限度释放税费红利。
“感谢税务局为公司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2023年我们享受税费优惠7.4万元,在绿色发展道路上更有劲头和信心了!”临夏县恒宏建材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杨冲表示。
广河县税务局聚焦小微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和制约创业发展的痛点难点,深入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重点落实小微经营主体开办辅导、政策直达快享等切实措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政策辅导“送出去”,优化办税服务体验。“‘开业第一课’对我们新办企业来说真的是一场‘及时雨’的存在,从申报信息确认到申领发票、发票开具、纳税申报,都有税务人员全程辅导,帮助我们更快掌握办税要点,熟悉操作流程,打消了我们的疑惑与顾虑。”临夏州恒尚建筑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雷对税务部门推出的“开业第一课”赞不绝口。
今年来,广河县税务局紧紧围绕“数电票”切换、新电子税务局上线等重要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新变化、更快适应新系统,办税大厅工作人员有效利用“征纳互动”服务平台,强化问办协同。
问计问需“走出去”,细化政策宣传辅导。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税费诉求,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功能作用,构建“一站式”矛盾解决机制,确保矛盾不上交。针对税费优惠政策享受、不动产登记难争议事项全力沟通协调,力争矛盾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
开展实地走访、远程辅导等服务,依托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对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进行宣传,确保将各类政策解读及系统操作内容精准送达,帮助小微企业懂政策、得实惠、增便利、解难题。截至目前,实地走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84余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58余份,解答涉税疑难问题100余条,成功打通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最后一公里”,让商户“足不出户”了解最新税费优惠政策。
下一步,广河县税务局将持续推进“春雨润苗”服务,持续优化服务举措,打好税费优惠政策“组合拳”,为护航市场发展积蓄澎湃“税”动能。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环保理念的重视,作为广河县传统特色产业之一的羊毛产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广河县税务局全力支持羊毛企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优化便民服务举措,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为羊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细羊毛“洗出”大经济。广河县佳美畜产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收购加工农产品为主的本土企业,该企业通过收购羊毛、人工分拣、排渣、洗涤、脱脂、烘干、打包等工序后运往河北、江苏等地进行深加工,年产值达3000万元左右,公司聚焦本地就业困难人员急难愁盼的问题,开通本地人员就业绿色通道,目前,已解决了约150多人就业难问题,实现了家门口轻松就业。
走进广河县佳美畜产品有限公司,工人们正忙着分拣、洗涤、烘干、打包羊毛,谈起企业发展,广河县佳美畜产品有限公司法人杨建虎对税收优惠政策赞不绝口:“税务部门一直很关心我们,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出台,税务干部就第一时间主动上门宣传辅导,帮助我们用好用足优惠政策,近三年来,我公司累计享受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得税所得减免101万元。”杨建虎进一步表示:“税务部门的精准服务和税惠支持,给了我们企业向更好、更强迈进的信心,今年我们公司将计划研发羊毛脂提取胆固醇项目,该项目建成后预计产值达到2.5亿左右,为企业增收效益的同时,将更好地带动县域农产品增收和就业。”
广河县税务局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举措,精准宣传辅导等方面持续发力,针对羊毛相关行业的经营性质、行业特征、生产规模等特点,制作由政策适用、办税流程、风险防控等涉税事项整合成的“税惠大礼包”,进行“点对点”靶向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享受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下一步,广河县税务局将依托税收大数据,在政策落实和服务优化上双向发力,推动羊毛产业兴旺,助力县域经济稳定持续发展,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较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仍然面临不少困难。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了新的重大部署。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互为主体,民营企业中90%以上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力度,体现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特殊支持,以提振企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10项税费优惠政策进行部署安排,具体是:
(一)将4项阶段性政策,在优化完善并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上,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一是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
二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由授权地方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调整为统一减半征收。
三是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由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
四是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由每户每年12000元调整为每户每年20000元。
为使经营主体更大程度享受政策红利,确保尽享快享,优化完善后的上述4项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二)将其他6项阶段性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底。
一是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缴。
二是小额贷款税收优惠。对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是融资担保及再担保税收优惠。纳税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是借款合同税费优惠。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是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是创业投资税收优惠。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按照投资额70%抵免应纳税所得额,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条件继续按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
这些政策的落地实施,将实打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更好提振信心,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详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