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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4年12月24日,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3号),明确了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为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更好地惠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运行模式和保障机制,结合我省实际,我们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共8个部分,与2023年印发的《甘肃省民政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23〕115号)相比较,主要作了以下修订。
(一)扩大了对象范围。由原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调整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
(二)完善了保障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得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标准的总额(我省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标准的总额为每月1361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标准的总额为1056元)。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我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7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465元),并相应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细化了工作流程。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入住养老机构程序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能力评估、补助审核、补助发放、动态调整等细化成6个步骤,便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申请入住机构和县级民政部门开展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残联:
困境孤独症儿童是指困境儿童中经确诊患有孤独症谱系障碍的儿童。困境孤独症儿童普遍面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困难,是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心关爱,事关儿童成长、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形成家庭、政府和社会协同发力的良好局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管理,动态掌握情况。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培训,指导其在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以及对其他困境儿童走访探视时,及时发现其中疑似孤独症儿童,动员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困境儿童进行孤独症筛查。征求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后可将确诊的困境孤独症儿童信息纳入民政部门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各地县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困境孤独症儿童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数据质量。
二、加强生活保障,兜准兜牢底线。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暂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加强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符合救助条件的,经监护人申请,根据困难类型和困难程度,按规定给予救助帮扶。要通过主动服务、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等方式,为困境孤独症儿童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提供支持帮助。各地残联组织要将符合条件的0-6周岁困境孤独症儿童全部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范围,协调专业机构提供基本康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6周岁以上困境孤独症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范围。
三、发挥机构职能,提供兜底监护。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和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对于符合法定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条件的困境孤独症儿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履行好收留抚养职责。要通过招聘专业人才、与专科医院或专业康复机构合作、引入公益慈善资源等方式,持续提升机构康复服务能力,为机构内困境孤独症儿童提供专业化服务。有条件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积极拓展服务对象范围,充分利用机构设施设备为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日间照料、早期干预、康复训练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各地残联组织要协调相关专业机构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康复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并依申请将符合条件的机构及时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四、加强家庭帮扶,提供监护支持。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开展困境孤独症儿童家庭照护知识培训,帮助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孤独症问题,建立合理的康复预期,掌握与儿童沟通、促进儿童康复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要支持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积极参与儿童康复全过程,共同制定和实施康复计划,提升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困境孤独症儿童,有条件的机构可以视情提供上门服务。各地残联组织要发挥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各类孤独症家长组织作用,推动将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纳入孤独症儿童家庭互助服务范围。
五、加强融合服务,促进社会融入。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开展困境孤独症儿童社区融合、教育融合、就业融合等服务,帮助其融入社会生活。要指导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关爱服务困境儿童的工作站点提供困境孤独症儿童社区融合服务,开展孤独症儿童家庭可参与、可融入的社区活动,组织孤独症科普宣传,营造理解、关心、帮助困境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良好氛围。各地民政部门要协调做好困境孤独症儿童教育融合工作,对于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困境孤独症儿童,帮助其随班就读;对于无法随班就读的,支持其通过在普通学校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等方式接受教育。聚焦16-18周岁有就业潜力的困境孤独症儿童需求,培育开发职业体验、岗位实践、就业锻炼等社会适应性公益慈善项目。
六、加强资源统筹,引导社会参与。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爱心企业等积极参与关爱服务,满足困境孤独症儿童多层次康复服务需求。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发展,重点开展心理抚慰、喘息、社区支持等服务。各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发挥机构场所优势,积极培育孵化困境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领域社会组织,指导其充分发挥作用。
七、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政策落实。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相关规划和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结合地方实际抓好落实。要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政策落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于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表现突出的地区,在开展有关工作试点时优先予以考虑,对于在此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在开展工作时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困境孤独症儿童个人隐私,避免给儿童及其家庭“贴标签”,更好保障困境孤独症儿童合法权益。
民 政 部 中 国 残 联
2024年12月31日
寒冬时节情意浓,殷殷关怀暖人心。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1月8日,中华慈善总会“慈善情暖万家”波司登情暖陇原防寒服捐赠仪式在县综合福利院隆重举行,省民政厅原二级巡视员,省慈善联合总会副会长辛广楠,州民政局局长、州慈善协会会长董秀芳出席捐赠仪式,各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县民政局、县慈善协会、综合福利院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在捐赠仪式上,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学江代表县委县政府和全县干部群众作了致辞;省民政厅原二级巡视员,省慈善联合总会副会长辛广楠作了讲话;中华慈善总会、波司登公益基金会向为广河县捐赠总价值56.88万元的防寒服501件;临夏州民政局局长、慈善协会会长董秀芳向中华慈善总会、波司登公益基金会和甘肃省慈善联合总会赠送锦旗。
一份衣,一份情。全县受赠的一类低保户等困难群众一定将中华慈善总会、波司登公益基金会的关心与支持化为奋斗动力,心怀感恩、积极奋进,勇敢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为广河县乡村振兴事业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为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全局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12月2日,县民政局召开应急预案专项学习会议,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关于印发<广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1个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此次会议围绕各类应急预案展开深入学习与研讨,以增强全体人员的应急意识与协作能力,确保在紧急状况下能够迅速响应、高效应对,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安全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决策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抓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全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二要全面提升民政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政策性文件,深入排查全县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坚决把风险隐患处置于未发之时。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做好文明祭扫等工作。三要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决落实民政部门行业主管责任,全面压实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压实到每个层级、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要强化追责问责,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事故信息零报告制度,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四要强化应急知识宣贯。要求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将应急预案学习纳入常态化工作,定期组织内部培训与考核,确保每位工作人员熟悉应急业务知识,牢固树立应急管理意识。
通过本次专项学习会议,我局在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筑牢了坚实基础,将持续致力于保障我县民政服务对象的安全与福祉,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