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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州、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县纪委监委安排,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集体资金管理方面。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集体资金;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坐收坐支、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白条入账、虚假列支,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违规出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擅自决定资金使用重大事项、不进行公开公示、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
(二)集体资源管理方面。在集体资源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厚亲友、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问题。不履行招投标程序、不签订合同或签署不完全合同,超期发包、低价发包,违规占地用地、未批先建等问题。对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砍伐林木等监管不到位。
(三)集体资产管理方面。以权谋私、监守自盗、贪污侵占及监管不力,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违规处置和交易集体资产,擅自发包、出租、售卖,虚假招投标、围标串标,无偿占用集体资产从事营利活动,以集体名义担保贷款等问题。
二、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三、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30-5622180
来信来访地址:广河县城关镇西街45号县农业农村局405室
举报邮箱:ghnj663@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积极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处理。对监督反映人相关信息,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合法权益。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州委1号文件要求,根据《广河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县委办发〔2022〕47号)及《广河县扎实推进 “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广农字〔2022〕15号)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划任务及范围
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紧盯2024年年底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常住农户80%的目标,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计划在全县范围全面开展,重点在示范乡(镇)、示范村推进,计划新建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3000户,积极动员群众愿改尽改,逐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改善群众如厕环境。健全后续管护机制,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二、奖补标准及资金来源
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新建改建工作采取政府奖补和群众筹资筹劳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府奖补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落实,奖补资金由中央、省、县级资金组成。奖补标准:新建3000元/户、改建1500元/户,通过奖补引导支持农民自愿改厕,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重点工作
(一)充分激发农民主体作用。坚持把群众自愿、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改不改、如何改”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改厕重点原则上放在各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示范引导,让群众充分了解农村厕所革命政策、健康卫生知识,认识卫生厕所的好处,逐步养成良好的如厕卫生习惯。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投资投劳,参与厕所施工,防止大包大揽。对部分村、社自建困难或无法保证改厕质量的农户,由乡镇或村动员组织施工企业、工程队、乡村能工巧匠统一施工建设,与农户密切沟通协商,签订建设施工三方协议、委托建设承诺书,严把施工质量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提高改厕质量。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讲解、在厕屋适当位置粘贴宣传画等,指导农户掌握卫生厕所正确使用和简便维护方法,保持厕所日常清洁、粪污及时有效处置。官坊乡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官坊乡政府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项目初设、评审,组织招投标,按程序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监管,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工程竣工后即时组织项目审计和项目自验,上报复验申请报告和全面总结工作。
(二)合理选择改厕技术模式。要围绕建设和美乡村,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统筹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提高卫生厕所清洁条件以及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舒适度。立足各乡镇实际,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防止“一刀切”、一种模式推到底,结合我县实际,主推3种改厕模式,即:
1.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县城和乡镇周边城郊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易地搬迁新村等;
2.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等无害化卫生厕所:川道地区、群众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易地搬迁新村等,推广使用配套抽粪车等设备;
3.卫生旱厕:干旱山区、高寒地区及偏远、分散农户,结合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使用阁楼式卫生旱厕、单罐直通式和积肥式卫生旱厕,条件允许的尽量建设双坑交替式无害化卫生旱厕;
(三)提高改厕技术服务能力。按照“先动员、再培训、后建设”的原则,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明确改厕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按照“州、县上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乡村培训到户”的要求,对县、乡、村技术人员进行改厕技术培训,确保群众在改厕过程中,每村都有技术明白人现场指导。充分发挥全县改厕技术指导专家队伍的作用,按照县上确定的农村改厕9个必须要求,为改厕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及时解决技术问题,交流推广改厕经验做法。
(四)提升农村厕所革命质量。大力宣传推广农村卫生厕所国家标准,督促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施工,严把改厕产品质量关、施工监督关、竣工验收关,确保改厕质量。采用统建形式的,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将工程质量、技术、标准挺在前面,并通过签订三方协议及农民委托申请书等形式规范程序,保护农民与施工企业、工程队、乡村能工巧匠双方利益。加强后续管护,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推进粪污就近消纳,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群众满意。
(五)强化后续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在管好用好卫生厕所上发力用力。深化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每村至少确定1个公益性岗位,负责厕所维修、粪污清运、管护设施运转,使厕所粪污满了有人抽、厕具坏了有人修。着力抓好厕所粪污收集消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市场主体、村民自建政府补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合理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确保后续管护设备得到充分有效利用。积极推广建设乡村改厕服务站,集中开展户厕粪污清运、维修维护等服务,保障厕所建成后持续正常使用。
四、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要将厕所革命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健全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推进、卫生健康部门技术支撑跟进、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即: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计划方案、统计汇总数据、开展督促检查、联系协调,建设资金拨付、总结等,协调审计机构开展资金及绩效审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厕改技术支撑跟进。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财政渠道县级奖补资金,按时拨付落实中央省州奖补资金,预算安排农村厕所革命县级工作经费,监督评价中央省州、县级奖补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乡镇:负责分解落实厕改计划,开展乡村技术人员培训,督促各村按时完成改厕任务,搞好厕改验收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工作进展数据,协调解决本乡镇改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行政村:负责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改厕工作,监督群众改厕进度与质量,及时统计上报工作进展数据,及时解决和反馈群众改厕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做好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
五、奖补程序
1.群众申报。各乡镇村引导动员群众自愿申报,各村初步审核、公示,农户不得重复享受改厕奖补,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改厕农户。农户厕所建设必须按照县卫生健康局确定的技术标准执行。
2.验收程序。建设完成后,由乡镇、村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不达标责令整改。通过验收后,要进行7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期满,各村、乡镇逐级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分别组织人员对乡镇通过验收的厕改户进行抽查督导,抽查户数不少于新改建户数的30%。对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再督促乡镇验收;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不予验收、不予奖补资金。
3.兑现奖补。验收完成后,分批拨付改厕奖补资金。对统建部分,由乡镇单独申请奖补资金,县上依据建设施工三方协议、农民委托建设承诺书及乡镇验收表,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给承建方。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中央、省州将农村“厕所革命”列为农村人居环境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和乡镇、村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做好方案制定,强化宣传动员,确保质量,加快进度,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健全档案资料。全县农村“厕所革命”改厕工作中县、乡镇、村三级均要建立农村改厕档案,设立县、乡镇、村三级统一的改厕工作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档中应保存对每座农户厕所建改前、建改中、建改完成的3张电子照片,对完成改厕的农户要现场逐户统一编号登记,编号与登记相符。
3.强化督促考核。改厕工作实行“半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年终考核”的制度,各乡镇要按时上报进展数据,县上将对各乡镇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差异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农村改厕工作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3〕140号)和县政府关于印发《广河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24〕2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全县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确保粮食安全,我县遴选确定38家经营主体,现予公示(2024年3月29日-4月4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向广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9305622180)。
附:广河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计划任务及经营主体公示名单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9日
广河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计划任务及经营主体公示名单 | ||||||||
序号 | 经营主体名称 | 实施经营主体 | 法人 | 注册时间 | 联系电话 | 服务面积(亩) | 合计 (亩) | |
耕 | 种 | |||||||
面积 | 面积 | |||||||
1 | 广河县买家巷镇上王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荣德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春花 | 2019.04.08 | 13884001153 | 1730 | 1730 | 3460 |
2 | 广河县大杨家村、曹家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广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马小鹏 | 2019.05.13 | 18109301112 | 1850 | 1850 | 3700 |
3 | 广河县李家寺村、曾家村、买家巷村、马家咀村、王家村、五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丰勤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 秦少东 | 2018.07.03 | 15693041489 | 1600 | 1600 | 3200 |
4 | 广河县李家寺村、买家巷村、马家咀村、头家村、蔡王家村、田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通广源苗木花卉农民专业合作社 | 李作武 | 2013.04.10 | 15809306592 | 1500 | 1500 | 3000 |
5 | 广河县祁家集镇蔡王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瑞腾牛羊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登虎 | 2018.03.07 | 13993048200 | 1800 | 1800 | 3600 |
6 | 广河县祁家集镇谢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卓穆生态养殖家庭农场 | 马俊宏 | 2020.11.23 | 13993005056 | 1800 | 1800 | 3600 |
7 | 广河县祁家集镇何家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维强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维强 | 2020.03.10 | 15393022350 | 300 | 300 | 600 |
8 | 广河县祁家集镇田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旭牧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而洒 | 2021.04.19 | 18394209102 | 300 | 300 | 600 |
9 | 广河县祁家集镇孙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乐福养殖场 | 马沙力哈 | 2023.09.18 | 18093025482 | 300 | 300 | 600 |
10 | 广河县官坊乡官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国振养殖家庭农场 | 马国振 | 2021.04.28 | 18794059773 | 900 | 900 | 1800 |
11 | 广河县官坊乡石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腾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妥哈麦得 | 2018.08.15 | 13993042820 | 700 | 700 | 1400 |
12 | 广河县官坊乡阳屲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龙辉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麦勒也 | 2018.06.22 | 15390617772 | 900 | 900 | 1800 |
13 | 广河县官坊乡官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丰利养殖场 | 康小林 | 2022.05.31 | 13993082314 | 800 | 800 | 1600 |
14 | 广河县新民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新民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马世海 | 2021.02.16 | 13519304353 | 300 | 300 | 600 |
15 | 广河县排子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排子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马秉华 | 2020.12.30 | 13993032787 | 900 | 900 | 1800 |
16 | 广河县黄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黄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马艳海 | 2020.12.30 | 13993013852 | 1350 | 1350 | 2700 |
17 | 广河县魏家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魏家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马胡赛尼 | 2020.12.25 | 15025906468 | 500 | 500 | 1000 |
18 | 广河县王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王家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马哈比布 | 2020.12.24 | 19993027774 | 300 | 300 | 600 |
19 | 广河县周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周家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马油苏夫 | 2021.02.01 | 18793056390 | 300 | 300 | 600 |
20 | 广河县阿力麻土乡兰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华丰源牛羊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尚虎 | 2019.03.11 | 13993035500 | 1700 | 1700 | 3400 |
21 | 广河县阿力麻土乡大户赵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甘肃卓优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马小燕 | 2022.01.28 | 15393000006 | 1700 | 1700 | 3400 |
22 | 广河县阿力麻土乡阿力麻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祥玉农业农场 | 马玉华 | 2024.03.20 | 13993009448 | 300 | 300 | 600 |
23 | 广河县阿力麻土乡贾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阿力麻土乡贾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杨七虎 | 2021.03.06 | 13830121109 | 300 | 300 | 600 |
24 | 广河县阿力麻土乡贾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大夏城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哈牙 | 2018.08.08 | 13993068119 | 400 | 400 | 800 |
25 | 广河县三甲集镇小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三甲集镇小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马文彪 | 2021.03.16 | 13909306709 | 400 | 400 | 800 |
26 | 广河县三甲集镇上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三甲集镇上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马仲祥 | 2021.04.04 | 13993023079 | 400 | 400 | 800 |
27 | 广河县三甲集镇五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三甲集镇五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马永福 | 2021.3.28 | 18394053355 | 400 | 400 | 800 |
28 | 广河县三甲集镇康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三甲集镇康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马春祥 | 2020.12.16 | 15293903308 | 400 | 400 | 800 |
29 | 广河县进华牛羊饲养专业合作社 | 广河县进华牛羊饲养专业合作社 | 肖进华 | 2011.03.14 | 13993099948 | 1300 | 1300 | 2600 |
30 | 广河县水泉乡克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水泉乡克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马占录 | 2020.12.23 | 18009308522 | 400 | 400 | 800 |
31 | 广河县水泉乡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村夫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雄虎 | 2018.11.01 | 18409309644 | 600 | 600 | 1200 |
32 | 广河县水泉乡水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水泉乡水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马志祥 | 2021.1.7 | 13659309392 | 400 | 400 | 800 |
33 | 广河县水泉乡排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祥华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沙力哈 | 2019.08.23 | 15379923022 | 400 | 400 | 800 |
34 | 广河县城关镇十里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广兴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一思哈 | 2020.02.20 | 18219605131 | 750 | 750 | 1500 |
35 | 广河县城关镇十里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祥和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小虎 | 2010.07.14 | 13993055532 | 750 | 750 | 1500 |
36 | 广河县城关镇马力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众鑫畜牧养殖场 | 马英龙 | 2023.11.08 | 18794500666 | 800 | 800 | 1600 |
37 | 广河县城关镇李家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侨泰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马成祥 | 2021.10.28 | 13993063106 | 1100 | 1100 | 2200 |
38 | 广河县城关镇李家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广河县李家河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马少元 | 2021.12.7 | 15593008498 | 1116.7 | 1115.2 | 2231.9 |
合计 | 31746.7 | 31745.2 | 63491.9 |
为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确保我县玉米粮食生产及撂荒地复垦种粮取得实效,实现全县粮食面积稳中有增,产量稳定增长保质保量完成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任务。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3〕140号)文件精神,现就广河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有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服务主体报名遴选。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河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广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
四、项目联系人:马俊祥 马 军
联系电话:13993099744 18193099934
五、项目内容和要求:
广河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实施规模2万亩,主要以粮食作物玉米为主。
在粮食作物生产过程中,服务主体实施社会化服务主要包括:玉米补助耕(包括除膜,深翻,耙耱)、种(包括覆膜播种)、防、收(包括秸秆打包)环节。项目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服务小农户的比例不低于60%。机耕、种作业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4月;病虫害防治作业时间为2024年5月-2024年9月;机收作业时间为2024年8月-2024年10月。服务主体服务农户合同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执行。
六、服务主体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从符合实施条件的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服务企业等农业服务主体中选择。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主体,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家庭农场必须经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取得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社会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硬件设备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农业生产服务企业大型农业机械装备2台(套)以上,鼓励服务主体试行安装满足中国农服平台接口规范的作业监管设备。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5.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服务主体如有弄虚作假,五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
6.服务主体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管理制度、账务健全,能够按要求使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合同,并建立规范的服务合同、农机具档案、农机手档案、项目管理档案等资料配备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管理系统,掌握农服平台的专业技术人员.
7.拓展配套服务。服务主体能够引进新的管理模式,向服务对象提供农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病虫害防治预警、农业保险、小额生产性投资贷款、农业生产资料等配套服务。
8.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七、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主体申请报名,经所在乡镇审核同意后以文件形式推荐上报。
八、报名时间及遴选时间需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1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超过报名时间不予受理。
2.遴选时间:报名时间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遴选。
3.报名地点:广河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办公室
4.其他要求: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服务主体不予参加报名。
附件:1.服务主体遴选报名清单;
2.广河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报名表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8日
广河县2024年撂荒地整治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撂荒耕地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农发﹝2023﹞23号)文件和州县撂荒地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撂荒地整治任务,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根据《广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广河县2024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振领字〔2023〕37号)文件精神,2024年下达撂荒地整治奖补资金340万元,重点用于撂荒地整治奖补及撂荒地测绘等费用。
二、补贴对象
流转种植撂荒地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服务主体。
三、补贴标准
巩固种植2022年、2023年复垦的撂荒地每亩奖补100元,对2024年新复垦种植的撂荒地每亩奖补300元。
四、补贴程序
1.签订流转协议。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辖区撂荒地与农户签订撂荒地流转协议,并将撂荒地通过村合作社自种或与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服务组织签订复耕种植协议进行整治。
2.补贴面积验收。一是集中连片撂荒地面积确认。由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在撂荒地整治前、后进行集中航拍,通过航拍比对确认整治面积(注:2022年、2023年已整治过的撂荒地今年只航拍整治后种植情况,种植前的采用2022年、2023年航拍数据)。二是零散撂荒地面积确认。比较零散的撂荒地整治面积,企业、合作社等流转种植主体在撂荒地整治前、后对撂荒地进行拍照,由第三方公司根据整治前后对比照片在图班上进行构图作业确认整治面积。(注:2022年、2023年已整治过的撂荒地今年只拍整治后种植照片,种植前的采用2022年、2023年已拍照片。)
3.公示公告。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 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 (不少于10天)。对项目实施前后进行全方位公开,做好公告公示资料存档备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4.资金申请及提供资料。申请资金时需提供流转协议或种植协议、验收表、填写撂荒地复耕补贴申请表(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复印件相关资料),提交村委会审核同意后,由乡(镇)政府复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农业农村局。
5.资金拨付。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服务组织申请资金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向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资金统一拨付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用账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拨付到签订协议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服务组织。
6.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享受奖补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主体要将撂荒地流转涉及农户花名登记造册,并在开展撂荒地整治时主要吸纳以三类户为主的农户在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内务工并按照市场价给与一定的劳动报酬并登记造册,同时在粮改饲、牛羊养殖等方面优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2024年撂荒地核实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资金管理。乡(镇)负责监督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的财务管理,严防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3.健全台账资料。项目开展过程中,要做好材料收集工作,如撂荒地整治前后照片、撂荒地流转花名、带动农户务工补助花名、撂荒地摸排、整治等各类表格、资金下达文件、实施方案及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台账。
中共广河县委农村工作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关于遴选2024年广河县农业综合抓点示范田
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玉米生产绿色发展,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等集成技术的示范推广,引导规模经营,创新服务方式,构建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规范广河县农业综合抓点示范田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抓点示范田项目建设,将在全县范围内遴选示范田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遴选资格及要求
1.实施主体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2.实施主体要具备一定的机械化程度;
3.实施主体具有较高的种植业技术(3年以上从事经验);
4.实施主体要在沿川灌溉渠流转破除地埂、集中连片的耕地50亩以上,总种植规模不低于300亩的合作社。
二、遴选程序
(一)申报。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2024年广河县农业综合抓点示范田实施主体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遴选。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经研究同意后确定2024年广河县农业综合抓点示范田实施主体。
(三)公示。对遴选出的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就与实施主体签订2024年农业综合抓点示范田项目合同书。
四、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9日。
五、报名地址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林俊,联系电话:17370607567。
附件:广河县2024年农业综合抓点示范田建设项目实
施主体申报表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