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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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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县政府领导
县长
马忠山
县委副书记、县长。
马忠山,男,东乡族,1984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副县长
  • 雷继英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雷继英,男,土族,1972月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财政金融、税务、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住房公积金管理、园林绿化、外事、“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外事办、县数据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住房公积金办公室、县园林绿化中心、广腾集团、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金融监管局广河支局、县工商银行、县邮储银行、甘肃银行、驻广各保险机构。
  • 马永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马永忠,男,回族,197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农业农村、水务、科技、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外国专家局)、县人饮局、县林草中心、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农机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城区供水管网维护站、县富广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县民宗局、县气象局、县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
  • 向霄
    县委常委、副县长。
    向霄,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劳务、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抓好乡村振兴、商务、招商工作。 分管单位:县劳务办、县保健局、县爱卫办。 联系单位:县工商联、县网络公司、盐业公司广河县配送中心。
  • 李荣金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荣金,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马永忠同志分管的工作。 联系单位:县科协、县邮政公司、县烟草局。
  • 潘学江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三级高级警长。
    潘学江,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依法行政、社会稳定、民政双拥、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单位: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残联。
  • 李润芳
    副县长
    李润芳,女,汉族,197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融媒体中心、县齐家文化博物馆、县志办、县全民健身中心、临夏地质公园广河县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齐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县文联、县档案馆。
  • 郭斌
    副县长。
    郭斌,男,汉族,本科学历,199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
    负责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统计调查、工业和信息化、县域经济、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建设、园区建设、电力、通讯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能源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 联系单位: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
  • 陕玺
    副县长。
    陕玺,男,回族,1985年7月出生,工学硕士,中共党员。
    负责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县招商局、县社保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单位:石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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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河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州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编制,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广河县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完成了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同时梳理完成了全县26个基层领域政务公开目录,对门户网站政府会议、基层政务公开、民生保障等个一级栏目和二级栏目进行了整合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进一步科学规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新建了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并在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了专门的页面进行了集中展示。全县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和各自工作实际,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15类重点公开领域,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村务公开栏、各类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公开重点建设项目、民生保障、乡村振兴、财政预决算、供水、供暖、征地拆迁、助企纾困以及疫情防控等方面的信息。一年来,各乡镇及政府系统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6100多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000条,在各类政务新媒体上转载发布信息2000多条,及时答复网民留言70余条,解读重要文件14开展政务公开、网站建设方面的培训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我县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文件精神,明确受理主体方式,规范办理内容程序,及时对条依申请公开进行了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上在公文起草过程中,明确了公文公开属性,进一步规范了发文流程。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县门户网站上传文件,经和县司法局核实,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个,并都按要求在广河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文件专栏内公开发布。严格公文对外发布,凡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一律在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根据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村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村级公开信息。二是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部署,建设多个政务公开专区,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三是持续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监测。按照《政府网站普查标准》要求,通过监测系统对网站内容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测,每日推送监测报告,同时,由网站管理人员坚持每日对新增信息在线读网检查,加大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及时处理首页链接不可用、错链、空白页等问题,做到日常运行、互动功能正常四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工作,督促网站建设运营人员及时检测漏洞、升级系统功能,加固防火墙,保障网站安全做到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全面掌握。五是全面加强对现有的2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管理,经常性通过读网方式进行自查,对维护不力,无人监管账号以及僵尸账号进行督促注销,确保各类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运行。

)监督保障情况。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政务公开、网站建设方面的培训1次。要求各单位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日常工作,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靠实信息公开的职责任务,采取读网督查、电话督促等有效方式,就财政预决算、部门信息公开、重大民生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网站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督促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9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2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乡镇及单位重视不够。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缺乏工作主动性存在一推一动,不推不动的情况,简单应付,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

2、个别部门公开内容缺乏连续性。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内容还没有常态化和制度化,经常性工作欠缺,公开内容连续性不强人员调整调动以及工作对接疏漏等原因,各项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连续

3、公开重点还不够突出。有的单位公开重点不突出,避重就轻,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没有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尤其26个试点领域基层公开内容不够完善,线下政务公开建设推进力度不够,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听取公众意见不够,社会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内容仍较单一,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资料不够完整。

4、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一些单位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个别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舆论和社会监督也有待加强。今后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大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健康发展。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分管政务公开,指定1名专责人员具体负责,各乡镇各部门成立分管领导、专责人员,及时更新、替换和补充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把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地落到实处,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并从严审核网站信息发布,加大网站日常读网检查,明确政务新媒体、网站、线下专区、电子政务建设内容,从制度层面,进一步靠实各方工作职责,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及我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务的对外、对内公开工作,在向社会实行政务公开同时,认真抓好面向机关内部的政务公开。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对照26项试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继续加大政务公开推动力度,做好政务要闻、政策解读、民生信息、重点领域事项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丰富网上解读形式,增进政务公开实效,有效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

3、创新公开方式。根据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公开载体,采取灵活公开方式。充分发挥网络储存量大、便于操作、覆盖面广等功能,利用互联网和电子触摸屏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公开,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和规范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4、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努力建设勤勉高效、诚信包容、廉洁清新的政府,为加快率先崛起、建设幸福广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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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村务公开标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