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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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政府及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县级行政机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县政府“广政发”、“广政函”和县政府办公室“广政办发”、“广政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县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县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hx.gov.cn)公开、新媒体形式微信公众号(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公开。
(2)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府政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9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可供查阅。
(3)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县政府授权县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县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县财政局负责发布县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广河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县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县司法局负责发布县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县政府的其他信息。
3.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讯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申请方式
向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和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电子邮箱:guanghexian@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广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广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622056
传 真:0930-5624810
通信地址:广河县城关镇河北新区县政府统办楼三楼
邮政编码:7313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6245000
通讯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北滨河东路
邮政编码:731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发改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及时做好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广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稳妥应对依申请公开,加强监督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发改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干部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广河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组织协调和落实相关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日常维护,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完善机制,提升成效。一是加强对公开内容、要求、程序、审查的学习。特别是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行专题学习,提升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应公开的尽量公开。二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电话、意见箱,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民主监督力度,按照全面、客观、公开的原则,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做好政府信息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的做好回应工作。及时借助媒体、网站、微信、QQ等渠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群众关心“热点”、社会关注“焦点”和工作面临的“难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公开业务办理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积极回应群众所需。
(三)内外结合,主动公开。我局始终坚持对外政府信息公开和对内政府信息公开相互结合,相互进行。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单位职能、内设机构、职责权限、领导分工、业务范围、行政事业性收费、发展规划、易地搬迁、价格监测、项目建设等;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工作目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考勤情况、公车的使用以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等。对内公开的事项在公开栏上及全局干部职工会上公开,或以文件形式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让全局干部及社会监督。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面。一是扎实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发改局依托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等,进一步规范入驻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事项,积极推动全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应用,建立完善网上信访等网民留言、咨询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二是积极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加强对大厅业务人员对政务服务网、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操作应用,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办事服务管理,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3 |
3.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三)分类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疫情防控 | 条 | 0 |
2.乡村振兴 | 条 | 0 |
3.项目建设 | 条 | 49 |
4.生态环保 | 条 | 0 |
5.优化营商环境 | 条 | 0 |
6.财政预决算 | 条 | 0 |
7.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 | 条 | 0 |
8.其他 | 条 | 2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政务新媒体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省、州、县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干部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公开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公开的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数量偏少。
针对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省、州、县有关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梳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做好“十四五”规划,乡村发展规划,易地搬迁,价格监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贴合满足群众的需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严把审核关,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杜绝公开信息出现错别字、敏感性词语、涉密词语、法律不规范词语、涉及隐私词语等。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梳理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相关制度,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及时公开。同时,管好用好政务新平台,加强对在线审批平台、政务服务网的应用管理,争取做到“一网通办”,让群众少跑路。三是进一步提高业务干部工作水平。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进程,积极组织业务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培训、交流学习,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广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2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制作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结合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2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6条,政策性文件和文件解读类信息2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类信息10条,工程建设类信息类15条,行政许可公开类信息50条、行政处罚5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0条,其他信息5条。收到咨询投诉类信14条,已按时处理办结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政务公开网上申请平台畅通。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答复格式规范。2021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我局制作规范性文件总共0件,对外公开总数量0件。
(四)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我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完善了与临夏州广河县公开系统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研究推动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府公开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与县直部门及各乡镇的业务交流,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5 | 0 | 0 | 0 | 5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的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和网络信息安全意识不强,网络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工作不认真、不细致,把关不严格;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合力尚未形成,没有真正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齐抓共管的立体式工作体制,存在工作部署多,检查落实少,管理不到位;三是网络信息专业人才缺乏,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教育培训不能经常化、制度化,对具体承担工作的人员教育管理不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不够等。
2022年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网络信息安全知识及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网络信息安全知识和网络安全技术水平。二是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局党组统一领导、各基层党组织直接负责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忠诚履责的工作合力。三是落实专人层层把关。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安排专人跟办,严格审核,认真按照办文规定和办文流程,对拟办件要落实严格审核、层层把关,若发现错误表述,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相应责任。
广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5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广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围绕《临夏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不涉密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涉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新时代农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充分利用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涉农信息,对单位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涉农法律法规、惠农政策、司法行政相关政策等栏目内容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信息2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6条;利用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数4条。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持续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排查和删改。对于一些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信息,以“真实、准确、公正”的态度及时更新,增加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 平台建设。
我单位没有自建网站和媒体平台,通过县政府网站平台公开单位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及时规范更新网站栏目,对设立的领导分工、局属单位、涉农法律法规、惠农政策、土地流传等信息进行了充实完善;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 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务公开测评中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监督检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6 | 0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不断地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提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信息服务工作;二是群众关注度还不够,影响面还不广;三是部分中心、站(室)自觉公开信息的意识还未形成,还需继续培养。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广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30日
广河县水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把该项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水利政策和水利动态,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主动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领导分工、机构设置、政策法规、重点领域、年报公报、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重点流域治理等栏目,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58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8条、其他方式公开30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2021年共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已按时办结并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召开2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程序,由局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贯彻落实“三审核”制度。持续对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问题及时进行信息排查和删改。建立并完善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和发布制度,在公文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及时对主动公开栏目中的“领导分工”和“机构设置”进行完善更新;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部门栏目发布内容,采取不定期读网检查的方式,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积极进行正面宣传,进一步做好水利政策法规宣传和展示水利行业风采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与整改,对政务公开测评中指出的问题,均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培训交流,及时传达省、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参加州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2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2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定期梳理业务工作,动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全面维护,根据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全力做好水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加强相关文件的系统性学习,在具体工作中不断梳理、总结、改进,提升业务能力,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对政策公开的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以及各股室的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统筹和梳理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发布工作部署通知、政务动态信息等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广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了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同时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对制度认真贯彻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广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全年公开发布公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工作计划、通知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落实《广河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广河县医疗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及时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自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局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二是严格把关,防止涉密文件公开。对清理出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是否涉密、是否失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经各有关股室负责人和主管局长签字确认后才能公开,严防涉密信息流出。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同时,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起草、审核、发布等环节职责,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舆情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管理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一是重视宣传教育,多次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全局人员学习的机会,反复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查询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二是积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县上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等专题培训,提高实际操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三是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分批次对相关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及方法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硬件设备安全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五)监督保障。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广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置了专门的办公设备,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采取邀请服务对象对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县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广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一是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公开,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21年在“广河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更新信息17条。二是制定考核办法,对信息公开的时限作了明确要求,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三是设专人对已发布政府信息进行监测,排查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项目,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公众,但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局机关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需要公开的信息报送不及时,部分文件在形成过程中,对公开和保密的界定能力有待加强。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严格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把保密、程序审查关。
(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日常维护。我们将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快办公自动化,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缩短信息发布时间,使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进一步加强与县政府信息中心的沟通协调,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广河县商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响应国家、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商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新时代商务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以政府网站为载体,梳理整合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依申请公开事项,明确规定受理程序和审查、答复等工作方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了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组织保障,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广河县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四)平台建设。
我局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充分发挥州政府网站商务栏目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对网站上信息进行更新,确保实效性,第一时间发布本局动态信息和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需要企业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大事项。
(五)监督保障。
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档案,对每次公开的内容进行存档,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开的内容,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了保密审查和公开程序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临夏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信息;二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切实拓展主动公开深度;三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适时补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广河县商务局
2022年1月28日